羽绒衣事件 (3)

07-01-16

Permalink 21:20:24, 分类: 工作小札

羽绒衣事件 (3)

本以为这只是件换颗钉子的小事,随便找个什么人不到一分钟就可以搞掂了,谁知其后事情的发展却让我见识了北美大公司办事的程序。第二天一上班,老艾就告诉我,他已经把我的邮件转发给了他的上司——那个一头金发的部门经理,等经理答复后他再转达处理意见。一颗钉子还要上报经理?一天当中,比钉子更重要的事岂不成千上万?如果经理事无具细到连钉子都要过问的话,他又能有多少时间处理业务上的事情?要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一百五、六十人的广告中心,有人还没事儿专爱找事儿呢,一人一封e-mail都足以淹死他了。更何况,老外的办事效率,嘿嘿,实在不敢恭维。

老艾一脸的肃静凝重,打开电脑上转发给经理的那封电邮,让我看上面他附加的几句个人建议,以示他对待百姓疾苦确实极为严肃认真。看来SBO没发生过大事,至少广告中心没发生过比衣服上裂道口子更大的事了。总觉得他那表情有点儿滑稽,让我忍不住半开玩笑地跟老艾说:“帮我找颗钉子,再借我把锤子,保证不会再让第二个人受到伤害。”老艾压根儿就没理会这句玩笑,仍然用公事公办的口吻问道:“你的羽绒衣呢?我看看破损到什么程度。”

“哦,在家呢,没在这儿。”我有点后悔,既然汇报了整个情况,当然理应展示物证,才有说服力,这么重要的细节我竟然疏忽了。

“那明天带过来吧。”老艾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见到了物证再决定如何处理总是不爽不错的中庸之道。

“明、后两天我休息——星期三再带来行吗?”我得先强调自己后两天不来上班的缘由,省得他误解我在有意推诿。

“没问题。”他的回答十分干脆,“我想知道有多严重。”看来他还真把这事儿当事儿了。

我有点犯嘀咕,怎么他不先去检查那颗肇事的钉子呢?到周三见到了衣服才处理,未免太拖沓了。万一这三、四天里谁的手被划破,可是要到医院去打破伤风针的,那事情才真闹大了去了。至于衣服上的口子,长点儿短点儿意义都不大,反正我也不能再穿它了。

两天后,我把羽绒衣带去请老艾过目。他一见到半尺长的裂口,吃惊不小,张着嘴,抽着气,挺夸张地说:“这么大的伤痕呀,那衣服肯定不能穿了。”然后他马上回到电脑前又重新转发邮件。这回转给的是site manager,相当于中国大陆机关里办公室主任这一职位的人,小事情立马上升到大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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