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小论

08-04-04

Permalink 17:38:38, 分类: 写着玩儿

细节小论

居家过日子,说来也简单,只要搞掂开门的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先不论人生是失意或是得意,基本的生活终归得到了保障。整日价挂在嘴边的为生活而奔波,其实落到实处,无外乎是每周末菜市场和家之间的奔波而已。这不,又到周末,又该去超市买菜了。

超市在搞促销,一次性购物满35元则可换一张刮刮乐奖券,大奖小奖无奖对任何客户都机会均等。祖坟上没冒青烟实在没运气中奖者,还可搜集三张都未中奖的奖券,再加上五块钱左右的现金,在超市换回一套碗具(价值几何不知)。俺去超市买菜,自然不是冲着奖券或碗具而来,每次购物时也不会盘算是否达到35元。对每星期该花多少钱买口粮,俺事先从不做预算,事后也无需结算。只要物价不是涨得太离谱,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不必节衣缩食也还能继续维持下去。

无巧不巧,上周末和本周末俺在超市的购物金额几乎相等,都是差那么一点点即可换张奖券,对两位收银小姐对客户的不同态度有幸亲身体验了一把。上周末,打出来的单据上标明购物金额为$34.35,收银小姐好心地提醒俺:“再买件小玩意儿就可以换张奖券了。”俺笑言:“懒得再进去晃一圈,奖不奖券的无所谓。”收银小姐很热心地再次提醒:“一瓶粒粒橙不到一块钱,却多个中奖的机会呀。”想想不错,于是俺顺手拿了袋一块多的甜栗,付帐走人。

这周末买完菜,付款单上的金额为$35.35。签字买单后俺问了收银小姐一句:“这次没有奖券吗?”不曾想,这位小姐答道:“35元指的是税前购物额;您的消费金额还不到这个数,所以我不能给你奖券。“哦,原来如此。看看单据,税前款是$34.77,离可以换张奖券的额度仅差两毛三分,收银小姐完全可以在俺签字前提醒一下,俺再买一袋甜栗有何不可呢。有心跟这位小姐调侃一二,俺故意较劲地说:“你们的广播里只说满35元送一张奖券,并没说税前还是税后呀。”小姐倒也不示弱,说:“购物金额都是指税前,还用明说吗?”俺再次戏弄:“那我多买件小玩意儿不就到35块了?”这回小姐更是一板正经地说:“你已经付过钱了,就失去这次中奖的机会了。对不起!”

超市里的“中奖”机会,得或失本来无关紧要,不过两位小姐迥然不同的态度,却让俺感慨良多。两位小姐的态度,不足以成为好员工或坏员工的评判标准,更不能上升到敬业或不敬业的高度,只能说对工作细节两人的关注程度有所不同。对细节的重视与否,有时可能为个人的职业生涯或人生经历带来巨大的差异。

在海外,找份工作是不太容易的,找份专业工作或工资高待遇好的所谓的好工作就更不易了。公司挑选员工,看重的不仅是专业技术和勤奋程度,在工作中能否为公司及客户提供增殖服务往往成为员工升职加薪的考量。“增殖服务”并不是挂在嘴边的一句空话,这一点俺从目前的工作中已有深刻的体会。在工作中,“增殖服务”是知易行难的一个理念,它的难其实就难在对细节的认知和把握上。从商者强调的多是双赢,买卖双方均获利的皆大欢喜局面,从小了说是企业稳步发展的基础;从大了说则可视为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

超市促销的目的,说穿了就是博取更大的销售额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那袋甜栗,在俺是可买可不买的。不买,任何一方都没有赢利,当然也谈不上损失;买了,超市的销售额增加了一元多,老板的利润增加了几角,供货方的销售及利润增加了几厘,俺则多了次中奖机会,正是个多赢的局面。数额虽小,但对竞争越来越激烈获利越来越薄的销售业来说,哪位老板不明白积少成多的道理,不以薄利多销为商业准则呢?两位小姐的不同态度,算是为商界的“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加个小小注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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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Trackbacks, Pingbacks:

我的愚见:还是第二位小姐好,不需要的东西尽量少买,少用少开销,惜福哈!

从商业角度讲,第一位小姐好!

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讲:都好!

别骂,我不捣糨糊,很认真D说。
08-04-04 @ 18:05
观察很仔细。喜欢第一个。
有时候我去买东西,买了走人前,营业员会添加一样小礼物,说是你超过多少了。我觉得这样的诚信确实令人感动
08-04-04 @ 18:56
小节见大智。我们的同胞实在是很需要再教育
08-04-04 @ 23:30
还是第一个小姐亲切.
08-04-05 @ 07:01
评论源自: 昨日心情 · http://www.mmmca.com/blog_u7856/index.html
呵,细节决定成败~~~~
08-04-06 @ 17:48
水晶应该继续发扬认真精神当场揪那二小姐去见她老板,嘎嘎~
08-04-06 @ 23:41
第一位職員有人情味,第二位公事公辦,但說話太生硬,會使顧客感到不舒服。我相信,職員是有酌情權的,第二位應該可以像第一位那樣,自己多動幾下手指頭,讓顧客高興一下。
08-04-07 @ 12:21
评论源自: 子午 · http://www.mmmca.com/blog_u2769/index.html
我的愚见:还是第二位小姐好,不需要的东西尽量少买,少用少开销,惜福哈!

从商业角度讲,第一位小姐好!

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讲:都好!

别骂,我不捣糨糊,很认真D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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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只是俺也是做市场的,偶尔有感而发罢了。。。
08-04-07 @ 16:35
评论源自: 郭慧英 · http://www.mmmca.com/blog_u12309/index.html
观察很仔细。喜欢第一个。
有时候我去买东西,买了走人前,营业员会添加一样小礼物,说是你超过多少了。我觉得这样的诚信确实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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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诚信留住顾客,才是聪明的做法。。。
08-04-07 @ 16:37
评论源自: 男人 · http://blog.westca.com/blog_u987/index.html
小节见大智。我们的同胞实在是很需要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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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句话同意;后半句再商议。。。
08-04-07 @ 16:39
评论源自: 草禾 · http://www.mmmca.com/blog_u11313/index.html
还是第一个小姐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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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懂得顾客心理,自然就觉得亲切了。。。
08-04-07 @ 16:41
评论源自: 昨日心情 · http://www.mmmca.com/blog_u7856/index.html
呵,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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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情上的确如此。。。
08-04-07 @ 16:42
评论源自: 逸立 · http://blog.westca.com/blog_yili/index.html
水晶应该继续发扬认真精神当场揪那二小姐去见她老板,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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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恐天下不乱是吧?和谐社会,和谐很重要哈。。。
08-04-07 @ 16:45
评论源自: 曉臨 · http://blog.westca.com/blog_u12485/index.html
第一位職員有人情味,第二位公事公辦,但說話太生硬,會使顧客感到不舒服。我相信,職員是有酌情權的,第二位應該可以像第一位那樣,自己多動幾下手指頭,讓顧客高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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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老板更欣赏不动手指头的那位。。。万一俺把大奖拿走了涅?或者少发出一张奖券,大奖留给老板了涅?
08-04-07 @ 16:48
评论源自: 博客管理员 · http://blog.westca.com/blog_admin/index.html
其实说来两个人的做法都是没错的,不过做生意就要象第一位小姐那样才行
08-04-07 @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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