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之前,忍不住来这里博一篇。下手之前心中充满疑惑,我在这里写,给谁看?谁会看?为什么写,写什么?
博克是个宣传工具。或者是人们渴望引起他人注意的服饰。 我好奇是否每个人写博克时都在有意无意的,塑造某种形象?把自己暴露到怎样的地步才合适?这个分寸感很奇妙。也许是我多虑了。博克,博客人一笑,打发空闲的时间而已。如果说要寻找内心的平衡和力量不如自己写日记,日记才是自我完全的释放。渐渐对博克失去兴趣,不知以后还会不会来写。不行就把它当作公告板了,至少亲朋好友知道我最近在那里在干什么。
昨夜由着心情在日记本里写下一句:乱花渐欲迷人眼。顿时满眼青葱,心里浮现出综合了敦煌飞天,山水花鸟画,李白杜甫,苏轼晏殊李清照与红楼梦的古代中国,满眼都是文化的芬芳与陶醉。仿佛自己是半个古装仕女,风流蕴藉。又做梦了,又来了,有犯病了!多愁善感的近义词便是散漫软弱,即使外表坚定,其实你的内心塌陷,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了。手边还放着一本《public administeation action-- orented》迟迟没有翻动!没想到这四年间,我被文学感染得如此之甚。没成为文豪艺术家,却被培养成为一个酸溜溜的准中学语文教师,如果现在教书去,可能还有很多未成年孩子暗恋我谢粉笔字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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