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行程的最后一日,San Diego慷慨奉上了阳光。好心的朋友体谅我向往光明的心境,即使自己无法作陪,也喊来一个同学陪我再晒上半天太阳,顺道把我扔到机场。不过也就这半日时光,让我带了一身小麦色皮肤回家。
还真是要对加州阳光刮目相看。即便在6月这个当地一年中阴云天气密集时期,阳光依然具有威力,只要天气放晴。
记得在中国时,女孩到了对自己的性别比较敏感的年龄后,就开始对自己的肤色在意起来,美白是永远的目标。杭州湿润温和的气候让当地的女孩有非常细腻的肌肤,我也有幸在四年的大学时光中接受这个山水城市的养育。只是每年过完暑假后,从我那个能吹到海风的家乡返校,我总象乌黑油亮的炭条出现在同学面前。虚荣心让我那是多少有些恼怒家乡的海风,此刻室友C总朗声说到:“没关系了,国际流行小麦色。”
我向来老土,不知道国际流行啥,也不明白把皮肤晒黑在某些地方还是富有的象征。反正在我的家乡,穷人们要下地劳动都是一身黝黑的,装富有的则小姐们喜欢把自己遮盖得严严实实。
到了加拿大,自然对人们崇拜日光的狂热习以为常。我更惊讶C那时竟已经知道国际潮流,这也难怪她最后成了杭城的时尚教母,每日奔走各类秀场。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上海新天地一酒吧,我等着她从某一酒吧的某一时尚派对上分身出来。她穿一件带毛毛不对称剪裁夸张的上装出现在我面前,还好,笑声一样爽朗让我丝毫没有陌生感。
如今,这里的白人黑人棕人黄人让我对肤色已经非常麻木,只是希望它坚固结实一些,能禁受风吹雨淋日光曝晒。买上一堆五花八门东西耕耘脸部方寸土地,这样的事情以前不做,现在就更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