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的课是商业法,学起来有苦有乐。苦的是受语言的限制,即使有想法也表达不充分。乐的是课程很有意思,有很多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甚至有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比如,下周三的作业是这样一个案例。
一对小夫妻去买车,新的福特,并签了一个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合同。一个月后,由于机械故障,车子出了事故,妻子因此还受了伤。两人就去找卖车的车行。车行说你们签了无保的合同,跟我们没关,去告厂家吧。
这个案例呢,我还没想好怎么写。但是有一条法呢可以让小夫妻告赢车行。当新产品是卖给个人,而非商业用途的话,即使是签了这个无保合同,车行也要对售出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负责任。但是具体这个车开多久出问题叫做有质量问题却是一个争论的问题。今天晚上我要就此爬爬格子,好周三交差。我个人认为这一个月就出问题实在有点短,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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