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事法庭点滴:拿着罚单找法官
玛丽女士目前在美国的维斯康星州(Wisconsin State)工作,她来自北京,曾在美国加州学习和工作。几个月前,玛丽女士开着车下班回家,车子开到一个红绿灯处,她做了一个U型转弯。这时,一辆警车突然出现在玛丽的面前,接着,一位身材高大的交警走下车来,态度严肃而温和地对玛丽说:“对不起女士,您刚才违反了交通规则,因为在此处不能做U型转弯,所以您必须受到处罚。这是您的罚单,请您接受处理。”玛丽女士吃惊地说:“我在上一个路口看到了禁止U型转弯的标志,所以才开到这个红绿灯处转弯,因为这里并没有禁止U型转弯的标志。”警察先生很确定地说:“对不起,无论有没有禁止U型转弯的标志,您都不能在交通信号灯处转弯,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于是,交警将一张列着87美元的罚单和在她的驾驶记录里扣除三分的处罚通知,礼貌地递交到玛丽女士的手里。这意味着玛丽女士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给当地的刑事法庭寄去一张面值87美元的支票,并且接受在驾驶本里扣罚三分的违规纪录,这将会导致玛丽女士的车辆保险金额陡然上升;另一种选择是玛丽女士到当地的刑事法庭申诉,向法官陈述事情的原委,请求公正的处理。
玛丽女士悻悻地回到家里,向丈夫叙述了刚刚发生的故事。夫妇二人决定采用到法庭申诉的方式,于是他们立即在因特网上察看了维斯康星州有关的交通规则,并于第二天开车前往昨天的“事故”地点,将玛丽女士路经的两个路口的标志一一拍照下来作为证据,第一张照片拍照了第一个路口和“禁止U型转弯”的标志,第二张则是玛丽女士被警察处罚的那个红绿灯处,那里并没有任何“禁止U型转弯”的标志。
有趣的是,从这件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开始,玛丽女士就不断接到律师的信件,声称自己可以帮助玛丽女士到法庭申诉,以便得到从宽处理。显然,玛丽女士违章的消息已经被律师们从某种渠道了解到,并且作为一个商机而跃跃欲试了。
几天前,玛丽女士和丈夫如约来到刑事法庭面见法官。当法官问道:“您承认自己犯了错吗?”玛丽女士坚定地回答:“不,我不认为自己犯了错。”法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身体前倾地问道:“为什么?您有什么需要解释和申诉的吗?”玛丽神清气定地答道:“法官先生,请您看看我拍的照片,您可以从中看到‘事故’发生地点的标志,而我并不知道在没有‘禁止U型转弯’标志的路口也不能转弯的规定,所以我不认为自己负有责任。”法官在仔细倾听了玛丽的申诉,又认真审视了她所提供的照片之后,表情轻松地说:“这是本州的特殊法规条例,在红绿灯处禁止U型转弯,无论有没有明显的标志。考虑到您可能不知道本州这个特殊的条例,而您以前并无违规的驾驶记录,我决定不予追究任何责任,这个案子从此勾销了。您满意了吗?”玛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而满意的笑容。
有了这次申诉经历之后,玛丽女士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无论身处何处,只要你认为自己没有违背规则和法律,你就应该据理力争,为自己讨还公道。用中国人的老话来说,就是“有理走遍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