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次和加西博友们在回帖中胡侃漫聊,喜好古典音乐的行歌不知怎么说到泉州的清源山:“俺上大学时去清源山游山玩水,还和“悲欣交集”合了个影。那时候年少懵懂,不过pose摆得不赖,看起来倒也有几分悲意。后来照片留在国内家中,久已未见,弘一法师的笔迹在记忆里日渐模糊,然而笔意尚存,甚或更显清晰......”这更显清晰的原因,于行歌是很特别的,因为它关乎一部音乐作品:“......茗禅,俺突然想起一事,倘若在古典乐曲中找一首合乎这‘悲欣交集’之意的作品,不知你会选哪一首?也许我的答案会是舒伯特A大调钢琴奏鸣曲(D.959)第二乐章,尽管也不完全合适。施纳贝尔演奏的版本是我最喜欢的乐曲之一,几次想就这首曲子写点什么,终究力不从心...... ”
我一时想不起舒伯特的这首A大调钢琴奏鸣曲自己是否听过,但弘一法师的四字绝笔却是我记忆中过目不忘的墨迹,尽管我并未去过清源山,尽管初次在虎跑”弘一“纪念室见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中。
我从家中的唱片找出这首D.959,独自品味。反复聆听的过程中,我无法摆脱行歌有关此曲个人联想的暗示。也许是“悲欣交集”这四个字留给我的记忆太深刻了,它无法穷尽的含义所带来的复杂难言的情愫始终笼罩在流动的琴音之上。我甚至想起从前读过的一篇尼克劳斯·哈农库特谈舒伯特的文章,其中的片断与行歌真可谓英雄所见:“我从一开始就认为舒伯特是最震撼人心的作曲家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他是一个谱写死亡音乐的作曲家。他所写的每一部作品,都是对哀愁、对绝望和生命最后的一切的阐释。那里蕴藏着神奇的美,就像你透过眼中的泪水去看一幅画,有点虚幻,又有点闪烁......在舒伯特深沉的悲伤和绝望背后,总让人看到有一个神奇的微笑......”
此后,我无论何时聆听何人演奏的舒伯特D.959,“悲欣交集”这几个字,都会如一个作品标题似的跳出来。也许这暗示意味着一种更为深刻、内省的理解,但我也因此而丧失了本该拥有的个人初始的感受,而它却可能是更为自我的,更具想象的。我不知道,这对于聆听古典音乐而言,是一种“得”还是一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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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之相对照的一个例子,是我对海顿弦乐四重奏《基督的临终七言》(OP.51)的听感。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对海顿敬而远之。这听来有些奇怪,因为海顿的作品既不像中世纪的早期音乐那样与我们容易产生隔膜,也不会像后期浪漫派那样容易造成个人趣味的极致(要么爱之深,要么恨之切),更不会有现代先锋作品的艰涩或不协和音。事实上,海顿的作品基本上是亲切温和、典雅动人的,充溢着健康和纯净,又不乏高贵与深刻。敬而远之的主要原因只有一个:海顿的作品实在是太多了!让人一时不知从何入手。
我亲近海顿还是从一个现场音乐会开始的。他的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我一听就喜欢上了。此后陆续收集了海顿的一些不同体裁的作品,但真正静心细听的,却也屈指可数。前些日子,读太阳老头的乐评,说到与海顿从疏离到亲近,与我倒有几分相似,引起我的极大兴趣。其中一篇谈的是海顿著名的弦乐四重奏《临终七言》,此文诱发了我的聆听冲动,晚上回家就将此曲翻找出来(所幸家中唱片收藏甚丰,常常是想要什么,就能找出什么),还是一个不错的演绎:鲍罗丁四重奏乐团。
当第六乐章出现的时候,几个急促强音之后的一连串拨奏听得我凝神屏息:这质朴至极的空灵之音,在我眼前神奇地织架出一阶阶天梯。在一片宁静和肃穆中,一袭白裙的天使在前面引领着你,缓缓地登上天阶.....天使的面容应该就像电影《魔戒》中精灵国的金发王后,天梯之上,正是我在电影里看到的精灵国的奇幻妙境。我痴痴然呆坐,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这又是一支让自己恨不能重活一次以再度感受初闻时心灵震颤的曲子,如同那首门德尔松的《小提琴协奏曲》。我随音乐步入纯净、和美的国度,忘记了这首弦乐四重奏本名《基督的临终七言》。
对于听过的、感触又深的音乐作品,去翻翻相关的书籍,看些手边的资料,差不多是我的赏乐积习。海顿的这部作品,几乎可以说是一首标题音乐,见于各类书籍的文字是不少的。它的九个组成部分,除了前后的序曲和终曲,中间的七个乐章所对应的恰恰是耶稣基督受难过程中留下的最后七言。我迫不及待地首先找出第五句,看到耶稣所说的竟然是这样一句话--“我渴了。”
现在,我很庆幸自己读太阳老头的乐评文章时,并没有逐字逐句地去揣摩,更没有记住耶稣临终所说的那些话。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事先知道第六乐章对应的不过是这样三个字,那我将获得怎样的听乐感受?美丽的天使,梦幻的精灵国世界还会出现吗?那一声声的拨奏还能那样震动我的心弦吗?
与行歌的对话,太阳老头的文章,让我与舒伯特和海顿的两部作品结下了特殊的缘分。他们或浅或深地影响了我对这两部作品的欣赏。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由得想到同样的问题:这篇文章是否也会触发某些人去欣赏D.959或《临终七言》?而我已经诉诸文字的聆听感受又将怎样去影响他们呢?
我想,古典音乐的最大魅力在于不同的人可以听到不同的东西,那是属于欣赏者自己的东西;而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或不同心境下,也可以对同一作品有完全不同的感受。我因此而对标题音乐或标题音乐的欣赏方式有些不以为然。李斯特曾对标题音乐下过明确的定义:“作曲家写在纯器乐曲前面的一段通俗易解的话,作曲家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听音乐的人任意解释自己的曲子,事前指出全曲的诗意,指出其中最主要的东西。” 想必这也被大多热衷标题音乐的人士所认同。而我个人却认为这根本不重要。欣赏音乐,并不存在曲解的问题。难道听贝六《田园》,我就一定要在作品开头见到小溪潺潺,草木丰美;而在第四、五乐章就非得按“文”索骥似的听出暴风雨和人们的感恩,才是对音乐的正解吗?作为《牧神午后》的曲作者,德彪西尽可以从马拉美的诗歌中去寻找创作灵感;而作为聆听者,我们为何一定要知道这首曲名的出处或典故,甚至还要去“恶补”一下象征派的诗歌呢?对于音乐欣赏而言,还有什么比获得自己的感受更重要的东西呢?
200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