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第一句话怎么开始?
作者: 刘森尧
我向来爱逛旧书店,多年前我客居爱尔兰首府都柏林的时候,经常去黎菲河畔的一家旧书铺逛逛,我对古版书的兴趣大约即是从那时候开始培养出来的。这家旧书铺分为两个部门,一个是古版书,大多锁在玻璃柜里头,所谓古版书指的是一百或甚至两百年前所出版的古书,另外名家作品的第一版也可列入此一行列,这类书的价钱大多很昂贵,有时几乎到了要吓倒人的地步,比如第一版的《尤利西斯》(一九二二年版)就索价一千两百英镑(合台币约六万元),但这还不算是顶贵的。另一个部门摆的就是名副其实的二手旧书,有时也掺杂一些库存新书,这类书的价钱大多合乎正常规格,也就是说大约原书价格的半价,只要中意,一般人都可以买得起,而且书的封面以玻璃纸包装,看来别有另一番书香味道。
有多少个秋日午后,我沿着黎菲河岸一个人踽踽走去那家旧书铺,在那里度过了许多美丽愉快的时光,不久之后,竟也和老板及老板娘混熟了。有一天,老板问我有没有兴趣帮忙他一个月,帮忙看顾书店,因为他老婆最近刚生产,须要休息一个月,他会想找我帮忙,主要的理由是他认为我爱书懂书,而且对文学内行。这一说倒很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没有理由不接受,当下立即爽快答应。我的工作很简单,除了用玻璃纸包装新进来的旧书之外,就是看店招呼客人,其它时间没事我可以坐在柜台看书,这很合乎我心中的理想。威廉?卡尔顿的两大册《爱尔兰纪事》短篇小说全集就是那个时候坐在书店柜台断断续续读完的,还有王尔德的戏剧全集也是。
我记得乔治·欧威尔有一篇文章描述他在三0年代之时,在伦敦一家二手书店干伙计的经验,他说有一天书店来了一位上了年纪的女顾客,问他要买一本十九世纪末出版,红色封面的精装书,欧威尔问他书名和作者名字是什么,这位老太婆想了很久却说不上来,她只记得书的封皮是红色的,其它不但书名和作者名字不记得,甚至连书的内容也完全没有概念,这如何是好呢?欧威尔楞了许久,这笔生意后来当然没做成。有意思的是,同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身上,一九九0年冬天的爱尔兰都柏林,我在那里干书店伙计的这段期间。
[更多:]
话说有一天下午天色将暗的时候,我的书店走进来一位穿著入时,年纪约莫七十上下的老妇人,她一进门就说:「亲爱的,我在找一本黄色封面,一九二0年代出版的小说……」我随即问:「书名和作者名字呢?」老太太说:「很不巧,我现在突然竟想不起来……真的很抱歉,我硬是给忘了,哎呀!」我和欧威尔一样,楞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她接着又说:
「亲爱的,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帮我找出这本书,你知道,今天是我和老伴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日,金婚纪念你懂吧?我要送他这本书,他找这本书已经好几年了,可叹他很挑剔,他一定要这本书的第一版版本,其它的他一概不要。我猜想你们一定有我要的这本书,真的,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现在正在一家餐馆等我过去一起吃晚饭,我要让他大大惊喜一番,拜托……」
我望着天花板发呆,可是,书名和作者名字呢?一九二0年代第一版……黄色封面……乔伊斯?吴尔芙?哈代?E.M.佛斯特?难道会是D.H.劳伦斯不成?我突然灵机一动,就问:「那么,您记得这本小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她立即说:「记得,记得,是这样: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是我们要拒绝悲剧性地去接受它……」我大叫:《查泰莱夫人的情人》!D.H.劳伦斯!她也跟着大叫:「天,天呀!正是这本呀!」
我从古版书部门的橱柜里小心翼翼把这本书捧出来,扉页上标示的价码是两千英镑(合台币是十万元)!老天,这分明正是一颗钻石的价钱呀!老太太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若无其事般签下一张两千英镑的支票,高高兴兴捧着这本「钻石书」离开了书店。这件事情我的老板经常挂在嘴上津津乐道,逢人便说,我自己也想不到,小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救了这笔大生意,同时也满足了一对婚姻生活维持了五十年的老夫妻。我随即想到,现代小说中,如何把小说的第一句话写得铿锵有力,一下子把读者立刻吸引住,这恐怕会是一门大学问。
一般古典小说,不论是中国或西方,其开场白的写法大多平淡无奇,似乎也成了一定的惯例格式。中国古典章回小说惯用「话说……」当作开场白,几乎千篇一律,而且每一回的末尾一定是「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此外小说的篇幅总是写得刚刚好,从《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到《金瓶梅》或《红楼梦》,几乎没有一本是例外,西洋的古典小说,其开场白写法又如何呢?
以最著名的巴尔札克为例,他的许多精彩长篇作品,其开场白也大多是千篇一律的平淡方式,比如《贝蒂表妹》一书这样开始:「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马车正奔向巴黎广场,马车上坐着一位中等身材的胖子……」巴尔札克另一本长篇杰作《彭斯表哥》则是这样开始:「一八四四年十月里某一日的下午三点钟,一位年纪约莫六十开化的老头……」著名的《高老头》其开场也差不多一样类似性质,很难看出这会是一本有看头的小说。当然,西方十九世纪小说的开场写法未必都是这么刻板的,比如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开始时的一章描写包法利先生年轻时第一天到学校就学情况,整个描写过程就显得很别出心裁,甚至可说充满了创意。托尔斯泰用一句类似格言的语句为《安娜?卡列尼那》起头:「所有快乐的家庭都一样,不快乐的家庭各有其不快乐的方式……」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样开始:「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格言的方式,不过,这之间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那句开场白了:「凡是有钱的单身男子,总想娶个老婆,这已经成为举世公认的真理了。」
读小说的经验告诉我们,平凡的开场白未必即会影响到小说内容的价值,一本好小说绝不会因为第一句话写得平庸而打上折扣,上述中国古典章回小说和巴尔札克的小说都是以平凡无奇方式开始,却大多能以渐入佳境方式慢慢吸引住我们。相反的,小说有好的开场未必能够一路吸引住读者,真正成为一本成功的小说。我看现代小说中有不少是开场写得很吸引人,教人一时产生错觉,仔细往下读,内容常常则是不忍卒读。
几年前,有一次我在台北的诚品书店游逛,在英文书部门偶然发现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安东尼?柏吉斯的一本新着《世俗的力量》(Earthly Powers),我首先被吸引住的是这本书的封面,极精致美观,七百多页篇幅,看来极具分量。前不久才刚读过他的回忆录,印象极佳,所以我迫不及待从架上拿下这本小说,翻开第一页,立即被第一句话吸引住:「我八十一岁生日那天下午,正躺在床上时,仆人阿里进来通报主教来访,主教有话要和我说……」不知何故,我竟被这几句简单的叙述深深吸引住,觉得往下发展必大有可观,便立即到柜台付帐,把这本书买了下来。可是回家之后,读不到几页,我开始感到后悔,因为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本书就此摆上书架,再也没拿下来过,直到今天,我望着这本书的美丽封面,仍不知道书里头在谈些什么。事实上,早在多年前,我对柏吉斯的风格(如《发条橘子》)即已感到相当不耐烦,不知何故,仍会想继续读他写的东西,也许我被小说的第一句话和书的封面蒙骗了。如今我再也不肯去翻一下这本书,是否有一种心理上的抗拒作用,我说不上来,也许只能说,除了第一句话,我和这本书无缘。
当代英语世界的作家中,V.S.奈波尔无疑是最被看好的一位,许多人认为他在一九八0年代就应该得诺贝尔文学奖了,但我时常纳闷,他有那么好吗?我从未想要了解他的作品,倒是在一次偶然机会里接触到他的一本自传性小说作品,我的迟疑消失了,我变成迫切想回头读他早期所写的作品,是什么因缘使然的呢?这还得从小说的第一句话谈起。
一九九五年夏日里,有一天我到台北新生南路上台湾大学旁,专卖英文书籍的书林书店游逛,我无意间在书架上看到一本美国纽约Knopf出版公司新近出版的新书,我注意到这本书是V.S.奈波尔一九九四年的新着,书名叫做《世界的道路》(A Way in the World),我感到好奇,立即从书架上取下这本书。我会感到好奇,首先这是Knopf的出版品,这是一家以出版文学名家作品为主而闻名于世的出版社,其出版书籍一概精装,印刷纸张及装订方式可说精美绝伦,价格高昂,但值得,多年来我一直是这家出版社的忠实顾客。我不想错过V.S.奈波尔这本新着,坦白说,吸引我的,与其说是奈波尔的名字,倒不如说是Knopf这个商标。
我翻开小说第一页:「我离家已经四十年,我那时才十八岁……」离家四十年之后返乡的故事,这会是一个很迷人的主题,这第一句话显然已经把我深深吸引住,我不由分说立即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到附近一家咖啡馆的角落坐下来,开始默默展读这本小说,我很快即被作者的叙述风格深深吸引住,很慢,甚至有些啰嗦,但有味道。等读了二十几页之后,我心里告诉自己,这本书买对了,我并没有被第一句话所欺骗,我从此成了奈波尔的忠实读者。
V.S.奈波尔一九三二年出生于大西洋边缘和加勒比海交界,靠近委内瑞拉的小岛千里达,他的祖父那一代在十九世纪末从印度移民到这里,从此定居下来。到了他这一代,十八岁时获得英国政府的奖学金,负笈前往英国牛津就读,之后,他再也不属于这里了。然而,他所有作品所描述的全离不开这里,甚至还追溯到印度远祖的背景,一九***年所出版的《幽黯国度》(An Area of Darkness)一书,显然即用康拉德在《黑暗之心》一书中看非洲的观点来看他的祖国印度,一个贫穷落后且是一团骯脏混乱的印度。我们很少看到一个作家那么热中于不断反复叙述自己的家园和自己的身世,而竟也能教人读来不觉得厌烦,想必是其美丽的英语文体所使然的吧。
他的作品,不论是小说或旅行报导文学,所展现的都是一种绝佳的英语散文文体,而所写内容永远离不开自传生活,他不断反复述说与自己的生活有关的故事。有人问及他的风格是什么时,他说:「我没有风格,我讨厌前卫风格,我不断重复写我所熟悉的事物。」诚然,正如一位法国评论家所说,奈波尔的风格就是重复,不断重复形成为他独特而微妙的特殊风格,这种带有强烈自传性质的重复风格,在英国批评家眼中看来,无疑正是狄更斯的最佳继承者。
奈波尔不断描写我们不熟悉的,只属于他自己个人的情感世界,比如他在《世界的道路》一书中,不厌其烦详细描述千里达家乡的地理环境和风俗民情,他描述第一次返乡时从一位小学女老师口中所听到的,一位教人插花的师傅同时为死人化妆和为活人揉面包的故事,读来充满异国诡异情调,我们会觉得那是另外一个遥远世界的生活,正如他在《幽黯国度》里所描写的千里达和印度,在《大河湾》和《在自由的国度里》两书中所描写的非洲,作者用一种挖苦嘲弄的笔调去呈现后殖民社会的混乱状况,这与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距离多么遥远,然而,他竟能挑起我们的兴趣去读他写的东西,他那慢条斯理的不慌不忙行文风格,恰到好处到令人读来不会觉得厌烦,我们会觉得此刻书里在讲的,正是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故事,那么遥远,却又那么亲切,同时字里行间又洋溢着一股坚强生命力的跳跃,我认为这是奈波尔特别吸引人的地方。
我们的文化体系里一向载负过多的西洋意识形态,特别是以英语体系为主的文化为然,在文学上,我们总是认为只有西方的文学才是伟大的,这种视野无疑过于崇洋而显得狭隘。我认为我们有必要修正这种看法,我们应该知道,任何语言都有其美丽奥妙之处,都有可能成为创造伟大文学的工具,我们必须开放心胸去接纳不是属于我们经验范围之内,以及不是我们所熟悉的语言或文化所创造出来的伟大文学,这种文学必有助于开拓我们的人生视野,也必能抚慰我们生存的痛苦。有一天,我读到了埃及当代作家马富兹(Naguib Mahfouz)的一本小说,我感到非常欣喜,我因此能够在文学上又开拓了另一层崭新视野,这一切说来还是得由这本小说的第一句话所引起。
马富兹是一九八八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是阿拉伯语世界中第一个获得这项荣誉的人,一九一二年出生于埃及的开罗,一般西方论者的看法是,他是当今阿拉伯语世界中最出色的作家,甚至也是当今世界数一数二的伟大作家,特别是他那写于一九五0年代的《开罗三部曲》,公认是继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和汤玛斯?曼的《布登勃鲁克家族》之后最伟大的史诗小说。许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机会想好好读他的作品,却苦于第一,不谙阿拉伯语,第二,他的作品繁多,不知要从何读起。既然不能读阿拉伯文原著,不妨从翻译本着手,他的作品早已大多译成英文和法文,而且据说还相当畅销。然而,二十几本的小说,从何着手呢?我在等待适当的时机。
话说有一天,我在法国中部客居的大学城内一家咖啡馆里喝咖啡,我突然注意到隔壁桌一位年轻人正在读一本阿拉伯文写的书,看他样子像是北非阿尔及利亚或突尼西亚那一带的阿拉伯人。我很觉好奇,就冒昧问他在读什么书,他把书合起来,给我看一下封面,然后说:「马富兹的小说。」我当下眼睛大亮,喔,马富兹!真的是纳吉布?马富兹!我们开始亲切聊谈起来,正如我所料想,他是突尼西亚人,正在法文系修习博士学位。
隔了一会儿,我说:「我真羡慕你,可以用阿拉伯文读马富兹。」他说:「这没什么,这里有很好的法译本,你可以先挑一两本读,比如说,如果你有兴趣,不妨从我手上这本开始,这是马富兹写于一九四○年代的作品。」我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那么,你可否把你手上这本小说的第一句话用法文的意思念给我听听看?」
他翻开小说的第一页,想了一会儿,清了一下喉咙,然后开始念:
「我自己都觉得讶异,竟会想到要提笔写东西,因为写作对我而言,不管是私下生活或是工作上,都是那么遥不可及的事情。坦白说,自从小学时代课堂上写作文练习以来,我已经有二十五年未曾动笔写过东西了……」念到这里时,我用兴奋而略带急促的语调说:「停,好极了,我要读这本小说!」小说中这第一句话为我打开了马富兹世界的门扉,马富兹也从此成为我最热爱的当代作家之一。
我和这位突尼西亚年轻人也从此成为要好的朋友,我们常在大学里的咖啡馆碰面聊谈,我发现他在文学和电影方面的修养极好,眼界很广,同时也很高,特别是在文学上的品味,几乎无懈可击。他有一度因为心脏有毛病而休学一年回北非家乡休养,我很担心他会有什么三长两短,年纪那么轻,又那么优秀,心脏有问题毕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我因此在他休学期间不时去信问候,探问病情,他很感动,就来信问我有没有兴趣去突尼西亚他家里玩。我回绝了,一来因为我不喜欢旅行,二来因为,坦白说,如非旅行不可的话,全世界我最不想去的地方就是北非。我当然不好这么跟他说,我只推说手头工作繁忙,不克抽身云云。
二000年十一月中,我终于看到他安然回来学校注册,我心里感到很欣慰,我们在大学的咖啡馆再度碰面,才坐下来,咖啡还没端来,他劈头第一句话是:「我真羡慕你。」我摸不着头脑,以为他要说我有一颗健康的心脏,忍不住问:「为什么?」他说:「你可以用中文读高行健。」啊,高行健!二000年诺贝尔文学奖新科得主。我说:「这没什么,这里有很好的法文译本,你可以先挑一两本读。」我指的当然是《灵山》和《一个人的圣经》,我话才说完,他立即从手提包里拿出《灵山》的法译本,我笑了笑说:「你很幸运,法译本比原文精彩。」他说:「是吗?我读的这本法译本确实精彩,中文原版不好是吗?」我只是笑笑,我读过许多文学作品的翻译,的确是译文比原文好看得多,关于《灵山》这本小说,我的看法正是如此。
这时我突然想到,王文兴的《家变》法文译本当时刚上市不久,心想也许应该买一本送这位朋友,因为我心目中始终认为这是三十年来最好的一本中文小说,而且出自台湾作家之手,似乎应该趁此机会向外人推荐一番。我问他:「你有没有兴趣读一本台湾作家写的,很精彩的小说?描写父亲和儿子之间的冲突,一个家庭的悲剧故事,法译本刚出来不久。」他想了想,说:「你可否把这本小说的第一句话用法文的意思念给我听听看?」我说:「行,听好:一个多风的下午,一位满面愁容的老人……」我才念到这里,他立即打断:「停!我要读这本小说!」
注:此文转贴自OURCAFE论坛:戏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