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传最广的“人分四等“,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王东平博士在文章中指出,元朝并没有把民族明确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是在诸多政策法令法规中,蒙古人色目人享有特权,这恐怕是人分四等这一说法的来源.至于“九儒十丐“,也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实际上元朝儒士的地位并不低.这种等级是不存在的.关于“停止科举“,其实元朝在元仁宗时已经恢复了科举考试,在顺帝初伯颜专权时曾一度中断,顺帝搬倒伯颜后,科举考试又得以恢复.关于元朝的铁器之禁,成宗时其实已经开放铁器之禁,后来铁器之禁时有时无,主要和形势有关系,并不是终元一世的政策.关于所谓初夜权之说,则纯粹是民间传说的无稽之谈,近人程树德在[国故谈苑]中多次指出“与史无证“.南宋徐大焯在[烬余录]中所列“二十家为甲“,是以北人为甲主,而不是以蒙古人为甲主.保甲制度实际创立于北宋王安石.关于蒙古人不懂得汉文化,其实也不全面,元仁宗元英宗对儒生十分重视.拜住脱脱等都是蒙古人中的儒臣.
元朝的军、政体制与前代相比是较为健全的。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地方行政机构,分别为行省、路、府、州、县。行省是朝廷委派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简称。以后行省由中央临时派出机构转为地方常设的最高行政机构。行省握有很大权宪,统辖路、府、州、县的政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事等等。元代行省制度是自秦汉以来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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