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楚天都市报》发出的李阳竟鼓动女大学生“剃发明志”感到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也赞成他们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的态度,遂加了几句按语转发在和讯网我所建的blog中,发出几小时后就不见了。得网管通知云: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发表的文章《李阳鼓动女大学生“剃发明志”的确应受到批评抵制》已经被系统管理员删除,目前文章保存在您的博客文章回收站,请注意备份。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疑问请您随时与管理员联系。 07-09-14 04:39
为什么要删?没有说明理由。想起来和讯网管删帖这是第三次了,前两次被删的是《从真北大教授孔庆东想到假北大教授丁小平》和《2007中国民办大学100强发布 西安翻译学院在前三名外 丁祖诒们大肆攻击》,第二次删帖后的通知有删除的理由:“不符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的要求”(07-05-24 07:06),但那篇文章不过是拷贝了一些中国校友网上的材料,和LUUXUN 等反对的文章,自己的东西不多,因为情况还了解不够。所以那个LUUXUN看到后,只好骂我是搬运工。这两篇文章发在别处的都没事。这次的文章更不过是转发了《楚天都市报》的文章,略加几句话。而没有理由就删除了。
从近日网上看到的消息,这种随意删帖的情况还不少,曾编有一文〈博客被随意删帖甚至封闭需要法律保护〉,其中咎爱宗发出的《北京律师刘晓原状告搜狐隐藏博文为全国首例》说,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先生因搜狐网管将他发表在搜狐网博客中的《陈良宇"一边腐败,一边高升",应问责谁?》等九篇文章被搜狐网锁定,理由是:"因为某些原因,不适合公开发布",但却没有说明什么是具体的“某些原因”。7月31日,刘晓原特意写了一篇《能否不隐藏我的博文》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其博文内容不反动,也不黄色,为何要锁定和隐藏呢?这些文章中到底有哪些内容触动了管理部门的那根神经?而到2007年8月16日下午,刘晓原先生将搜狐网所在的搜狐公司推上被告席,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
以上事实已能说明,他们删帖并不是文章不符合什么法律法规,而是触犯了某些人的神经,一次不清楚,经过三次不知是不是因为涉及到二位丁先生。这次的按语中也提到他俩。故录存于此。
刘先生是律师,打官司是家常便饭,一般人不会如此,而且现在提供博客空间的网站很多,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最现实有效的办法,就是转移到别处去,看如何发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