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奶粉事件不可再议论?
香港明报 2008-10-06 15:07:55发出的一条报道说:中国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彙报,研究部署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称温家宝订6措施重典治乱,同时又认为“口号解决不了问题。更不能头痛医 头,脚痛医脚。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在人大审议了两次,现在因为毒奶粉事件,又匆匆推出《乳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让人怀疑立法的严肃性 和严谨性。”
不过我认为有法总比无法好,报道中引述的一位网民的留言,倒是值得注意。
明报说这位网民的留言“一针见血,「想要挽回消费者的信心的第一步是把所有的东西放在阳光下面,躲躲藏藏的只能惹人怀疑。」从事发前的三鹿集团、石家庄市政府,到今天的中宣部,一直在充当封锁消息的角色。内地各大媒体已接到通知,不得再就毒奶事件发表消息和评论。到昨日,内地各大新闻网站的毒奶粉专题已经全部消失,这不能不令人对昨天国务院会议强调的「对人民有交待,对企业有警示,对社会有教益」的真正诚意。一年多前,当局利用一宗「纸皮藤包子」假新闻,对所有的质量问题下了「封口令」,连中央电视台的广受好评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都被废了武功。现在,是藉毒奶粉事件反思检讨这一禁令的时候了。”
是否有这样的「封口令」不得而知,事情也许并没有那么严重,我不大相信有“不得再就毒奶事件发表消息和评论”之说,五柳村中链接收录的浙江新闻网[三鹿奶粉事件]专题就还可看到。香港有些媒体夸大其词是常有的。不过刚收到的一个删帖通知,却又表明似无还有,即录存以备研究(附后)。我以为要能使人们有信心,最终 还在包括控制网络的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封堵适得其反。
* 发件人:Blogbus
* 时间:2008-10-07 13:09:15
* 主题:日志锁定通知
* 尊敬的用户:
您好,接上级监管部门通知,要求删除您的名为"网友编制三鹿毒奶粉事件全记录" 的日志,现已做强制锁定处理。感谢您对BlogBus的支持和理解!
陶世龙,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