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

07-06-13

Permalink 12:47:15, 分类: 我的推荐, 即时评论, 反伪破迷

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

--纪念〈科普法〉制订五周年
陶世龙
各位朋友,听说大家今天集会纪念《科普法》制订五周年,借此机会也讲点自己感受。因远隔重洋,写了个稿子,请汤寿根先生代我说一下。

 

一、《科普法》涵盖的方面很多,也许在别的方面起了作用,但在抵制和反对伪科学上面,我认为没有起多大的作用。

 

《科普法》颁布后,《中国科技论坛》杂志来信,要我就此事给他们的《“科普法”笔谈》写点意见,我写了篇《科普立法以后》,里面提出了我的担心,主要是对于伪科学的认识并不统一,执行起来会有困难,因此司法部门应有这方面的准备,否则官司打的可能没完没了,伪科学仍可能泛滥成灾。⑴

现在看来,我是不幸而言中了。有两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

 

一件是方舟子因在《北京科技报》发表了《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批评“八卦宇宙论”的提出者刘子华是“用迷信、伪科学方法研究”,被刘子华的家属以严重侵害了刘子华的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结果是方舟子败诉。报道这一判决时,很多媒体使用了《对垒“八卦宇宙论”方舟子输了》的标题,然而法官对“八卦宇宙论”是不是伪科学,并未表态,不是什么“八卦宇宙论”胜了。⑵但法官在“八卦宇宙论”并不为天文学界所认可,⑶自己还不知道是不是伪科学的情况下,不考虑争议的实质,仅就文字用词语气便作了判决。*


再是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状告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研究员张淑华和技术员欧真容一案。

据报道,2006年12月27日法庭辩论时,由于涉及的学术太专业,且专用名词晦涩难懂,书记员不得不在审判长的指点下,记录庭审的内容;而审判长也曾几次摇着头说“不懂”,⑷并表示:“就丘小庆的Ph- SA发明而言,本院不想对其真实性作出判断,而且这本来也不应当是由法院进行判断的问题。”但也并未妨碍审判长陈克刚宣布原告胜诉。特别是他还在长达29页,15000余字判决书中,大大宣扬了一通给伪科学张目的理论。⑸

而如按他宣示的主张,法官也不需要了,因为“从真理的相对性角度而言,伪科学这一词汇本身也是伪的”⑸,也就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即无是非可言,又何以判官司的胜败?**

 

因此我看到的是,反对伪科学和迷信,并未因有了《科普法》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读书报李晋悦在《“伪科学”一词应退出《科普法》?》一文说:“近年来,因'反伪’而起的几起官司,最终败诉的却往往是批评'伪科学’的一方。”⑹ 就是证明。这些法官是否知道还有个《科普法》,值得怀疑。

五年了,伪科学和迷信活动继续盛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譬如风水迷信正在扩散,几乎无处不在,风水先生摆开社会精神导师的架势,在那里指点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恋求学,升官发财,乃至国家大事,已日益彰显。可是风水在法律上还未取得合法地位,所以将风水一词用在销售房屋的广告中,工商管理部门抓住了还要罚款;看风水的公司注册,只好用“取名公司”之类其他名称来代替,但实际上风水却又在大行其道,甚至个别法院也有请人看风水之说,所以《科普法》被忽视,倒也不奇怪了。

 

二、为什么他们如此强烈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

 

既然科普立法对反对伪科学实际上没起多大作用,但《科普法》颁布后不久,就有位研究“太极科学”,住在比利时的李长铎先生,与2003年5月21日在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网站的论坛上发帖,要求取消第八条中科普工作应当抵制和反对伪科学的规定,因为它“与中国人权现况和《宪法》相抵触。”颇有人附议,只是后来这个论坛关闭了,他又多次在别处发出,而到2006年11月15日,由宋正海先生出面 ,组织发表联名信,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达到高潮。⑺他们说,“伪科学”一词,已成为挥向扎根传统文化的科技原始创新成果头上的大棒和灭亡中国传统文化的借口。实际上不止是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而且是企图从汉语言中根除。

本来积极反伪科学的刘华杰先生,采取了将伪科学改称“类科学”的实际行动,支持他们的要求,剔除了伪科学一词。刘先生还认为“《科普法》中没有对'伪科学’一词下定义,因此,有关条文并不具备可操作性。”⑹

  据报道,“与刘华杰一起被归入'科学文化人’一派的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江晓原也明确地告诉记者:“那些真正通过搞'伪科学’骗人或者危害社会的行为,势必触犯法律,自然会由司法部门来制裁,没必要治以'伪科学罪’。而另外一种所谓搞'伪科学’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正式职业,只不过在业余时间钻研了一些不被科学主流观念所承认的学说,并没损害公共利益,何必严厉打击呢?”⑹

但可能是我在此孤陋寡闻,没有听说有那个人被“治以'伪科学罪’”,也不知道有那些人仅仅因为“搞'伪科学’”就受到“严厉打击”。我反复研究了《科普法》第八条,注意到在“抵制和反对伪科学”之前,加有限制词“科普工作”,既只是要求在科普工作中应该抵制和反对伪科学,并不是对所有公民个人研究伪科学都予以限制。各行各业都有他的职业道德,你即做的是科普工作,应该普及科学而不是普及伪科学,难道不应该对你提出抵制和反对伪科学的要求吗。这里不存在侵犯人权和违宪的问题,李长铎先生和江晓原先生,是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去年12月28日,在凤凰卫视[1虎1席谈]拍摄现场,作为反对反伪科学的标志性人物,蒋春暄先生被邀到场,在被问及他的研究是否受到反伪科学的影响时,我亲耳听见他明确回答:没有!其他到场的反对反伪科学人士,情况类似,他们的研究都在继续进行。他们举办的“天地生人讲座”,在2007年6月17日将举办第720讲;而且“在比利时理学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已建立'天地生人讲座网站’”。(天地生人学术讲座简介) 又如江晓原先生代表的所谓科学文化人,也有自己的网站。他们发起反对所谓“科学主义”,宣称中国的“传统科普”是在培养“科学主义”;反对将科学用于研究社会,为伪科学张目 和诋毁科学的言论发过不少,不是照样在出书发文章,而且还在一些机构中握有权力吗。

既然如此,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如此强烈地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甚至一见这个词就反感呢?

我注意到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从法学角度所作的分析:“《科普法》中'反对和抵制伪科学’这样的表述属于政策引导性质的,实际上,这种表述不该进入法律中。”“这样的条文属于宣誓(五柳村按:“誓”似应为“示”)性的口号,没有法律上的实际意义,难以引入执法、司法程序中。”⑹刘华杰先生赞同舒教授的分析,并表示“《科普法》中没有对'伪科学’一词下定义,因此,有关条文并不具备可操作性。”⑹

“难以引入执法”不等于不可以引入,“伪科学”是否没有定义,并因而不具备可操作性?后面再谈。这里我想说的是,舒教授指出的政策引导性质很重要,事实上许多法律、法令也都有政策引导的意义,并非就是技术性的操作规程。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作此宣示后,那些意欲推销伪科学,或伪装为科学以求达到不可告人目的者,感到如芒刺在身,非欲去之而后快,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思科学》网站对宋正海“废伪”联名信参加者的专业背景,做过一次调查,可以作为研究这个问题的参考。⒂

 

三、科普就是要普及科学 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

 

再说有无操作的可能,如果不是抽象的讨论定义,空谈理论,而是结合到中国科普的实际,便可看到,真伪是可以分清的,刘华杰先生就有过批判伪科学的理论与实践,他是太健忘了。

其实如果仅仅就概念而言,什么是伪科学?本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有真就有伪,科学也不例外。不是科学的东西冒充科学就是伪科学这一道理,普通人也懂得。说它不好判断,是指具体到某一被称为科学的理论或实践,究竟是不是科学,情况比较复杂,但并非都不可以辨别,需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些经过实践检验已经确定为伪科学的东西,如有人宣称自己发明了永动机,完全可以判断为伪科学;还有些存在争议,经由专家论证也能分清是非;一时不能确定的,可以保留。而从已经被处理的伪科学案例来看,多是用常识就可以判断的,如水变油。

因此,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科普法》不仅不是“没有法律上的实际意义”,而且应该有重要的作用。

现实的情况是,伪科学已经并正在继续大举侵入我国的科普园地。早在2000年新华社驻外记者王艳红所作的报道《严防国外伪科学著作混入中国科普市场》,就已告诉人们,《水晶头骨之谜》等宣扬怪力乱神的伪科学图书,在国外是小报用来赚钱的,某些国内出版单位居然郑重其事地把这些东西当作科学发现引进国门,著名大报还煞有介事地撰文介绍,让读者信以为真。并指出,这些伪科学著作往往还打着“人文关怀”的招牌,善于利用人类对生命意义的探求、对科学负面影响的疑惧、对世界和平与道德昌明的渴望等心理,因而更具欺骗性。⑻

同年6月14日的《中华读书报》上,马建波的《伪科普何以泛滥成灾》也作了相似的述评,其中还讲道:“ 以《发现黄帝内经》为代表的一大批“国产”巨制也给很多人留下过深刻的印象。在科学的名义下,书界正涌动着一股宣扬神秘主义的暗流。”⑼

2001年2月26日在北京举行的“科学与文学”论坛上,科普专家也是科普作家的郭正谊先生,在发言中指出:“提倡科学文学,一定要防止打着科学的旗号,实质上是宣传伪科学甚至是邪教的货色入侵。例如危害及全世界的邪教“科学神教”教主的的科幻小说《地球使命》共十卷,竟不仅能在我国出版,还被一些人誉为“20世纪科幻小说的颠峰之作”,我们在引进时更要警惕。”⑽他如《书城科普专栏上的伪科学垃圾》(良忠),《谬误+色情+神话+伪科学-如此科普岂不误人子弟》(小寒)也揭露出伪科学正在以科普的名义传播。

人家已经打上门来了,作为科普工作者,难道可以坐视不理吗。

其实伪科学及迷信入侵科普领域这些问题,早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就已被发现,为此,中国科普创作协会(即现在的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在1980年5月召开的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上和1981年6月召开的科普报刊年会上就确定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引导。主要是针对当时开始在社会上冒头的迷信愚昧活动,和某些报刊上出现的一些反科学的、荒诞不经的、低级庸俗的“科普宣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也对科幻创作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作了纠正,⑾ ⑿ 郭正谊先生和我都是亲历者,备知其详。

纠正科幻创作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始于中国科普创作协会科学文艺委员会副主任郑文光先生的提议,也得到中国科普创作协会科学文艺委员会主任郑公盾先生和常务理事们的支持,因为当时猛然出现一批“既没有什么科学价值,又没有什么文学价值的所谓科幻小说。其中大多数是侦探推理小说,如叶永烈的《科学福尔摩斯》;一部分是荒诞小说,如北星、曲路的《美女蛇奇案》等。”⑾而其读者对象主要是处于可塑时期的青少年,对事物的真伪缺乏鉴别力,特别是以科普的名义来传播这些东西,更容易受影响;而且占去了本来有限的科普出版物的大量篇幅,因此中国科普作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一些工作。
新近从《死亡笔记》,警示我们什么?一文,看到“一个带有荒诞色彩的“鬼故事”,可是,就是这样一种读物,却俘获了众多青少年的心。” “管理不配套,海外文化产品又良莠不齐,铺天盖地而来,这给我们的一些孩子造成了很多不健康的影响。”⒁不禁由此想起,当时进行这些工作是必要的、有益的,因为《死亡笔记》还没有打起科学的旗号,如果有了科学色彩的掩护,其危害更不可想象。

回想起来,那时对科幻的问题认识还不到位,不如这位科幻作家、也可能是玄幻作家的认识深刻,他发表在在中国科幻联盟网站上的《谈科幻的伪科学本质》一文中说:“所谓的科幻,其实是'以科学名义进行的幻想’”。“科幻的真正本质在于幻想而不是科学,和玄幻本质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科幻的狗肉摊子上比玄幻多挂了个羊头而已。科幻与玄幻的区别最多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⒀
不过,中国的科幻作品也曾在科普的园地中,发挥过培养青少年热爱科学,鼓励他们去进行科学探索、攀登科学高峰,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理想和科学态度的积极作用,不少作家是真心想借此形式以普及科学的,这位作者可能不大了解这个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中国科幻创作所具有的特殊性,但他指出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确实存在,而且不仅是在科幻创作中有,有没有打着传播科学的旗号,却在传播伪科学,抵制和反对科学的问题呢?应该注意。

科普法》第八条的规定,明确了科普就是要普及科学,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是必要的,至于如何执法,也不是不可以解决。2002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在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抓紧制定科普法配套法规,如何执行第八条的规定,应该包含在内。我以为只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认真执法,用法律来支持科学的普及,是可以作到的。不过要驱逐伪科学,关键还在做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用事实真相揭露其伪,当然阻力是会很大的,需要我们不计利害,只问是非,将以无论何种伪装出现的假丑恶一一揭露。

八十二年前,鲁迅先生呐喊:“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华盖集&S226;忽然想到1)今天生存或已不成问题,温饱仍须努力,建设一个现代化的中国更是任重道远,特别是在当前,一股反对民主与科学,否定近百年来中国志士仁人为争取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努力,妄图将中国拉回到专制愚昧时代的思潮,从暗潮汹涌到甚嚣尘上之际,读起来特别有意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我虽未能到会,但能想象出,今日与会者,当是中国仍有理想追求的有识之士,谨以此共勉。
陶世龙,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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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科普立法以后,陶世龙,《中国科技论坛》杂志2002年11月号

⑵刘子华没有被宣扬为“东方哥白尼”吗,陶世龙,2006-11-29 19:53:10

⑶卞德培痛斥“八卦宇宙论”,陈祖甲,2006.12.19.

⑷丘小庆告"揭假者"案:医学术语弄晕法官 2006年12月27日成都晚报。(对于本案,还可参考“科学造假”官司丘小庆胜诉 2007-3-22 7:40:52成都商报据四川日报;丘小庆被指“论文造假”案又起波澜,天府早报今日关注(a02版),四川日报记者刘传建)。
⑸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四川在线 2007-03-21 12:41:02

⑹“伪科学”一词应退出《科普法》?,中华读书报记者 李晋悦,中华读书报2006年11月29日

⑺宋正海发“废除伪科学”学者签名邮件首度曝光 TOM科技,2006年12月6日

⑻严防国外伪科学著作混入中国科普市场,王艳红,《了望》2000年第21期

⑼伪科普何以泛滥成灾,马建波,中华读书报2000年6月14日

⑽从《昆虫记》全译本出版说起 郭正谊,2002年

⑾关于科幻小说的情况和问题,1983年10月20日,(温济泽理事长代表中国科普作协在与中国作家协会和联合召开的关于科幻创作的座谈会上的发言;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发言的是唐达成书记。周扬先生也出席了这次会议。地点在北京新侨饭店。)

⑿科普创作与精神文明建设,陶世龙,1981年2月25日在北京科普创作协会一般科普读物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摘要,原载中国科普创作协会会刊<科普创作>1982年第3期。

⒀谈科幻的伪科学本质,作者:I_F 中国科幻联盟网站,复见于“中国科幻—— 科幻百科全书”,“瀚海星云 -- 精华区”,“星空畅想天文、科幻...”等处。

⒁《死亡笔记》,警示我们什么? 《人民日报》 (2007-06-01 第11版)

⒂《三思科学》发布“废除'伪科学’一词”公开签名活动签名者背景大调查

⒃华盖集&S226;忽然想到1,鲁迅,《京报副刊》19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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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刘子华奉为“东方的哥白尼”,大肆宣扬,现在仍可查到。在洛带古镇网页上有这些话:

洛带小镇曾出生一位震惊世界的著名人物,他就是诞生在洛带镇江西桥的天文学家刘子华。刘子华,1900年出生于洛带一个贫苦的贫民家庭,1918年同陈毅、李维汉一同赴法国巴黎勤工俭学,在法的26年间,因创立太极中心说和首次推定太阳系存在第十大行星而轰动整个西方天文学界。刘子华推测太阳系存在第十颗行星以后约10年,美国人用高倍天文望远镜证实了他的观点。因此,刘子华在中国虽不太知名,但在西方却是与哥白尼齐名的大科学家。现在刘子华纪念馆已经在洛带镇筹建起来,使我们有机会目睹这位“东方哥白尼”的大科学家风彩。(http://www.xhw028.com/ld/content/2004-9/1/content_200491144558.htm)

 

**陈克刚法官称四川大学已对此事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并作出了结论,他是据此而判,但随即遭到被告的质疑:“四川大学与丘小庆之间有着利害关系”,陈克刚法官也不能不承认:“诚然,四川大学与丘小庆之间有着利害关系,本院在此也不能对是否应当由四川大学进行调查,调查结论是否真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因为,调查结论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应当交由科学家进行答复,而本案所要解决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科学发明的问题。”但他并未交由第三方去调查就作了判决。

经查得,陈克刚是经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07年1月5日全体会议决定,授予法硕士学位。(据四川大学官方网站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 2007-01-09)即在此以前是既当法官,同时又是四川大学的研究生。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是于2006年2月5日受理本案,即陈法官兼为川大研究生时审理的本案,这不是个科学发明的问题吧,我认为是应该考虑的。
 
***我的小同乡、前辈康白情 ,在北大上学时的这段逸事,可供参考。

“五四”时期以写新诗著名的康白情,1919年前在北京大学念书时已自视甚高。他是新潮社成员,每次上课,照例迟到。他选了马叙伦先生的“老庄哲学”课,没有一次不迟到的。马叙伦授课颇为专注,对学生是否缺课,有无迟到,从来不大注意。

  一日,马叙伦开讲《庄子》,讲得正兴起十分得意时,诗人康白情又推门而入,全班学生的视线不约而同转向康。

  这次马叙伦忍不住了,放下《庄子》责问康白情何故来迟。诗人答:“住得太远。”马先生火气大发,说:“你不是住在翠花胡同吗?只隔了一条马路,三五分钟就可走到,何得谓远!”诗人马上说:“先生不是在讲庄子吗?庄子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先生不以为远,而我以为远。”马叙伦那时正在大讲:“白马非马”,高谈玄理。康诗人就以诡辩术回报。

  气得马先生一时无话可说,只好宣布下课。 (作者:一勺 出处:《团结报》,1985,四川省人物 >> 康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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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中国字说中国话
--对陶世龙《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一文补充


文章作者: 李长铎 发表日期: 8/27/07 文章编号: 20030054




一、不是从汉语语言中根除“伪科学”一词

近来,在网上看到陶世龙先生在北京纪念《科普法》制订五周年集会上发表的一篇书面讲话。题为《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指出《科普法》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认为《科普法》在抵制和反对伪科学上面,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反倒是人们如此强烈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同时,呼吁科普就是要普及科学,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

对于“为什么人们如此强烈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这一问题,陶先生介绍了事情的起因,说:

既然科普立法对反对伪科学实际上没起多大作用,但《科普法》颁布后不久,就有位研究“太极科学”,住在比利时的李长铎先生,于2003年5月21日在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网站的论坛上发帖,要求取消第八条中科普工作应当抵制和反对伪科学的规定,因为它“与中国人权现况和《宪法》相抵触[注1]。”颇有人附议,只是后来这个论坛关闭了,他又多次在别处发出,而到2006年11月15日,由宋正海先生出面,组织发表联名信,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达到高潮。他们说,“伪科学”一词,已成为挥向扎根传统文化的科技原始创新成果头上的大棒和灭亡中国传统文化的借口。实际上不止是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而且是企图从汉语(语)言中根除[1]。

由于,文中内容涉及笔者,同时感到陶先生对这一事情介绍的有一些模糊,难以向大众说清楚当今“反伪”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和社会走向。故在此加以补充和说明,以便使陶先生的《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一文更加充实,具有一定的参阅价值。

陶先生说的“实际上不止是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而且是企图从汉语(语)言中根除”没有说清楚。其实,笔者不是从汉语语言中根除“伪科学”一词,而是不再认同“science”翻译为“科学”一词。

为什么不再认同“science”翻译为“科学”一词呢?只要人们在网上读到笔者的《从历史角度看“科学”与“伪科学”--寻找和解决“废伪科学”与“反伪科学”两大阵营的根本分歧》、《“科学”与“science”-从“阴阳五行理论是伪科学”谈起》和《“科学”与“伪科学”停火协议--有关“不再认同‘science’译成‘科学’一词”答读者问》三篇文章就会有所了解。

通过近百年的“科玄论战”,使人们对“科学”一词进行了深刻反思,从历史中发现“科学”一词与西文“science”的确有所不同。反伪科学”何祚庥认为“科学”是从西方传入的,必须符合国际公认的理念和规范[3];而“science”却是一种知识体系,一个持续性发展的过程,一种人类共建和共享的文化。


二、“科学”一词是日本汉字词

“科学”一词源于日本,是日文对译“science”的范例。尽管日文中使用汉字,但与中文还是有别。比如“新聞”一词,人们马上会想起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文的词义是“新的信息”,而日语没有此义,指的是“报纸”。故日本的“新聞”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耳朵听。同样一个词,在中日两种语言中,有明显的差异。再如“手紙”,此物中国人上厕所所用。而在日语中,“手紙”是“信件”的意思。日语的“汽車”相当于中文的“火车”,日语的“娘”相当于中文的“女儿”等;;;[4]。出现这些差异主要是历史中日本出现糊编乱造汉字的现象,使字不达意。“科学”一词就是这样,给中国人一种把“science”翻译成了“分科之学”的概念。而“science”是“知识”,中文用“格致”一词对译“science”,与德语用“wissenschaft”和荷兰语用“wetenschap”是一致的,体现“知识”范畴。而中国人用日本的“科学”一词,间隔一种非中国文化,难以了解“science”的真实含义。

中国人在语言翻译上一般有“音译”、“直译”和“意译”,同时强调“信、达、雅”。严复(1854-1921)在翻译《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信、达、雅”。“信”既忠实,译文须忠实于原文;“达”既通达顺畅,读来流畅,符合译文的语言习惯;“雅”是对语言的更高要求,既译文要雅致,是优美的汉语[5]。基于这一标准,严复的《天演论》书中均用“格致”一词对译“science” ,而不是“科学”一词[注2]。

何祚庥所说的“现在有一些人在利用‘科学’的名词,却不认同‘科学’的理念”的社会现象,根本所在是“science”译成“科学”一词。“science” 一词是“知识”的意思,而日本人译成“科学”一词,对中国人来说是分科之学,根本没有半点“知识”的意思,也只有生搬硬套,这怎能让中国人去认同其理念呢?

中日之间的学术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 “明治维新”时期西方文化在日本大量传播,同时日本人掀起废除中国汉字思潮,而创制了大量日本汉字新词。西周(Nishi Amane,1829-1897年)[注3]提出的“哲学”(philosophy)一词和“科学”(science)一词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这里需要了解的是西周为什么要创制“哲学”一词和“科学”一词表达“philosophy”和“science”呢?从历史文献中得知西周曾是一位“废中国汉字”的推动者,当时日本有人认为“和学”已沦为“歌词之具”,日本会被汉、英、佛(法国)、兰(荷兰)所磨灭;救国最简捷之法,是“假洋字、而修国语”(以罗马字撰写日语),并大量把西方典籍融入日本语,日后国人必先修国学,而后或汉、或洋,以国学为本;如此,就算用了洋字(罗马字),亦不伤国体[6]。1874年,西周发表《以洋字写国语论》一文,呼吁使用罗马字代替难懂的汉字,指“逢今之时运,文献既取自于欧洲”,而日本历来“巧于模仿,而短于自出基轴。”唯有转写罗马字,才可以令日语容易引入外国作品、言文同体、可以与数阿拉伯数字混用、国人学习亦较易[7]。

“言文同体”是西周强调的一原则,在将philosophy定译为“哲学”之前,西周曾尝试过其他一些译法。如将philosophy翻译成“西洋之性理之学”,“希哲学”的译法,“哲”字在古汉语中是通达事理、格外聪明的意思,所以早在《诗经·鸿雁》中就有“维此哲人,谓我劬劳”、《诗经‘瞻印》中有“哲夫成城,哲妇倾城”的用法。北宋周敦颐在《通书·志学第十》中说“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西周似乎仿照这种格式将philosophy翻译成了“希哲学”。按希腊文“爱智慧”的原义来看,将philosophy意译为“希哲”,表示希求对事理的通达,希望成为哲人的意愿。然而这些译法并没有达到“言文同体”的原则。1870年,西周写了《开门题》一文,在比较东西方思想时说:“东土谓之儒,西洲谓之斐卤苏比,皆明天道而立人极,其实一也”[8]。这里的“斐卤苏比”是对 philosophy一词的音译。西周指出philosophy和中国儒学之间本质的相同,而名称有别,为了保持名称,舍弃了“西洋之性理之学”,采用音译的方法。“哲学”一词的出现是对“philosophy”一种定译,特指是“西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今天大陆一些学者把中国没有“哲学”一词理解为,没有“世界观和方法论”完全是一种误读。同样把中国没有“科学”一词理解为,中国人从不对自然探讨和利用更是一种误读。

其实,西周在废除中国汉字思潮之前对“science”一词使用中文译法--格物。如他在《津田真道稿本跋》中说:“西土之学,传之既百年余,至格物、舍密、地理、器械诸科,间有窥其室者,独至吾希哲学一科,则未见其人矣”。“科学”一词出现的历史背景是在日本废除中国汉字思潮争论中最终福泽谕吉(1835-1901)[注4]“削减汉字论”主张成为主流,即减少中国汉字,建立日本汉字[注5]。这也是西周尽管倡导废除中国汉字,还使用汉字翻译西方名词的原因,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日本汉字”,非“中国汉字”。


三、“科学”一词对中国文化造成极大侮虏和伤害。

中国人对“science”的翻译其实早在四百年前明万历年间,1583与西方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和罗明坚(Ruggieri Michele,1543-1607)步入中国。利玛窦和徐光启等最初的学者以“格物致知”一词对译拉丁文的“scientia”。利玛窦在《几何原本序》中首先使用:“夫儒者之学,亟致其知,致其知当由明达物理耳。……吾西陬国虽褊小,而其庠校所业,格物穷理之法,视诸列邦为独备焉”。徐光启在介绍利玛窦时说:“顾惟先生之学,略有三种:大者修身事天,小者格物穷理,物理之一端别为象数”[9]。同时,把“scientia”归纳到中国的“理学“体系中,“physica”等同“象数”。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齐家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格”是指研究的意思,“物”指客观事物,“致”是取得,“知”就是知识,认识。“格物致知”的意思是从探察物体而得到知识,也就是通过实验得到知识。这与拉丁文的“scientia” 一词两者含意是一致的。丁肇中先生明确指出用这个名词描写现代学术发展是再适当也没有了。现代学术的基础就是实地的探察,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实验[10]。

这里需要人们注意的是“格物致知”对译拉丁文的“scientia”,简称“格物”或“格致”在中国的历史上已经延用了四百多年,为什么二十世纪初一些学者抛弃中文“格物致知”,而使用日文“科学”一词呢?

从历史文献中可知在“科学”一词引进期间中国发生了废除汉字闹剧,这种闹剧与日本废除中国汉字有本质上的差别,而这些人所表现的是一种数典忘祖行径。如钱玄同[注6]说:“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字;欲驱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蛮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废汉字”,“汉字的罪恶,如难识、难写、妨碍教育的普及、知识的传播”,“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二十世纪文明之民族,必须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字,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陈独秀说:“强烈地主张废除汉字,中国文字,既难载新事新理,且为腐毒思想之巢窟,废之诚不足惜”;鲁迅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汉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汉字终将废去,盖人存则文必废,文存则人当亡。在此时代,已无幸运之道。”,“汉字也是中国劳苦大众身上的一个结核,病菌都潜在里面,倘不首先除去它,结果只能自己死”;胡适说:“汉字不废,中国必亡。”,“象形文字的残根余孽能爬出中世纪的茅坑,多少算是救了汉字”[11]。可见我们过去所崇拜的“新文化运动先驱们”,竟然是一群中华民族文化的败类,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完全失去理性。历史见证,今天汉字依然存在中华大地,中国不但没有灭亡,反之兴旺发达。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心目中的“先驱们”是如此地愚昧和如此地狂妄。

日文“科学”一词引入中国,充满着与中国传统文化对立和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历史背景。“新文化运动先驱们”为了达到诋毁中国文化的目,而制造了一起十分可耻的阴谋,“王敬轩一案”。

1918年3月,钱玄同化名王敬轩在 《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洋洋洒洒数千言,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攻击主张新文化的人是不要祖宗。刘半农[注7]撰写了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所提出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把实无其人的王敬轩批驳得体无完肤。这实际上是钱、刘二人演出的一场 "双簧"戏,蓄意制造一场文化斗争。

李汝伦先生在反思王敬轩事件中说:“‘骂倒王敬轩’原来倒下的是个稻草人。”“世界上还没见过用这种办法自产自销,这种级别的趣味来宣传自己和搞学术辩论的。怕是正经学人所不齿,何况堂堂大学的堂堂教授。新文化派津津乐道如何‘骂倒王敬轩’,现代文学史家们当作有趣的轶事或花絮描述一番,我却为之一羞。”[12]

刘大生先生指出:“在人类历史上,可以与王敬轩事件媲美的,恐怕只有德国纳粹党人制造的国会纵火案了。那德国共产党确实主张过暴力革命,但是人家毕竟没有干过火烧赵家楼那样的事情,人家毕竟不是暴徒。没有敌情,便制造敌情,由纳粹党人冒充共产党人火烧国会大厦,于是德国共产党便成了暴徒,然后顺理成章地予以消灭。这就是国会纵火案,这就是德国法西斯专政的开始。不习惯用白话文写作的人,以及对白话人不理解、不热心的人确实存在,但是,他们毕竟没有谩骂主张白话文的《新青年》集团,没有如丧考妣,更没有对《新青年》集团“恨不得食肉寝皮”,怎么办?没有敌情,便制造敌情。于是,由《新青年》集团的主要成员冒充反动派写信给《新青年》,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一副要食肉寝皮的模样。于是,反动派就被塑造出来了。于是,一切怀疑者、一切观望者、一切不积极者都成了反动派,顺理成章地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对象。这就是王敬轩事件,这就是文化法西斯的开始。”[13]


从《新青年》创刊起就面临着经济来源的负担,陈独秀煞费苦心,为扩大 《新青年》的影响,引起社会的关注,而扯洋虎皮作大旗,挂起“科学”羊头卖“欧洲殖民主义和文化法西斯”狗肉,大作文章,四处招摇,把中国没有“科学”一词说成,中国人从不对大自然进行探索和改造。更有甚者把民间风俗说成“封建迷信”,把“阴阳五行学说”和“中医”说成“伪科学”。其实,“科学”一词只有代表着“西方文化”,从西方传入的某个学说或者某个观念。中医为什么是“伪科学”?“反伪科学者”解释把中医的核心理论阴阳五行说成“科学”的是“伪科学”。这就是今天人们识别“伪科学”的一个标准!可见“科学”一词对中国文化已经造成了极大侮虏和伤害。


四、建立中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国家标准和测评体系

今天提出废除日文“科学”一词,主要是为了规范中国语言和文字,推动和建立中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国家标准和测评体系。“科学”这一词在今天的语言中出现了多种语义,真理、西学、探索、学科、知识、正确、道理、合理等词汇都可以用“科学”一词囊括。其实,这是一种严重地逻辑混乱语言失范现象。

目前,中文逻辑混乱、语言失范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出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妨害了人们正确地理解事物。对此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在全社会逐渐形成珍爱母语、正确思维、有效交际的良好环境,以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快速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废除日文“科学”一词也是一个解决“科学”与“伪科学”之争的有效途径,结束中西文化思想意识形态敌对的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废除“科学”一词,请朋友们不要把它误解为反对人类探索自然和改造自然。中国人要识中国字,要说中国话!


[后记]:

笔者认为针对当今“科学”与“伪科学”提出了一种审视的模式,在“科玄论战”中另立门户,自成体系。故有人称“废科派”。“废科派”是相对目前“反伪派”、“废医派”、“废伪派”和“反科派”而言,它只所以成为一派的特征是不认同日译的“科学”一词,倡导“science”中译“格致”。而“反伪派”、“废医派”、“废伪派”和“反科派”尽管它们之间对立,但都是在认同“科学”一词的起点上。故不能将“废伪派”和“反科派”与“废科派”划等号。

“反伪派”即为反伪科学,也叫“科学主义者”,一般这类人都具备较高的才华,即懂“马克思主义”,又通“科学常识”。何祚庥先生可称为当今“反伪派”掌门人。

“废医派”即为废除中医中药者,本质与“反伪派”相同,由“科学主义者”组成。其废中医中药的理论基础是“中医不科学”,甚至是“中医是伪科学”。张功耀为当今代表人物。

“废伪派”即为废除“伪科学”一词者。由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者组成,其中包含优秀的自然学科研究者和人文学科研究者。一般认为“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自古就有。同时认为“反伪科学”对科技自主创新严重阻碍。由于这一派反对“科学主义”,倡导全民创新和弘扬中华文化,而被“科学主义”说成“伪科学大本营”。宋正海为当今代表人物。

“反科派”即反科学者,本来这一派曾经与反伪科学者同流合武,在反伪科学前期推波助兰,不断向反伪斗士献媚。如代表人物江晓原,刘兵,刘华杰,田松等就大肆吹捧“反伪斗士”方舟子,特别是江晓原还送方舟子一个“少侠”称号,更是肉麻。不料这些人因为利益之争,在评选《美梦还是噩梦》一本书,闹翻了天,反目为仇。“反伪斗士”方舟子先发制人,将这些人定性为“反科学文化人”。简称“反科学”。面对“反科学”的指控,科学文化人刘华杰声明:“如果有人非要说我反科学,那就反吧,不过我反的只是科学中我认为不好的甚至有危害的东西。 这种“反科学”是对科学的贡献,是科学精神本身所要求的,是科学正常发展所需要的。历史上也有无数人以内部和外部的方式做过这种工作。


[文章注释]:

[注1]笔者曾於2003年5月21日草拟《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提出修正的建议》的征求稿,贴发在北京大学科学传播论坛, 征求意见,并得到一些网友的支持,同时寻求和委托人民代表提案。 “伪科学”往往表现的是人的一种思想,对自然界的不同的认识。在今天的《中国的人权状况》中明确地写到:“在中国,仅有思想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任何人不会仅仅因为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而被处以刑罚。中国不存在所谓政治犯”。《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与中国人权现况和《宪法》相抵触。而《宪法》中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造假”和“行骗”与“伪科学”定义完全不同,“造假”和“行骗”,表现的是人的一种行为。人的行为是受法律所约束的,应该引用“造假”和“行骗”词汇来定义人们在自然探索中的一些不当行为。建议《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由“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修正为“科普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在废除“伪科学”一词上,笔者较早在1997年网上ACT(最早中文网)发表《废除“伪科学”一词结束学术研究政治化的时代》一文,同时对“科学”与“伪科学”做了大量的观察和研究。从观察和研究中发现解决“科学”与“伪科学”这一文化思想意识争论的实质,并不在于废除“伪科学”一词,而是在于废除“科学”一词。

[注2]据朱发建考证,一般认为在1896年出版的《天演论》(Evolution 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之前可能是中国首用“科学”一词的文章。但《天演论》译于1894-1896年之间,文中均用“格致”一词,并未使用“科学”一词;1897年开译、1902年出版的《原富》一书才有“格致”、“科学”并用。故严复是否最早使用“科学”一词仍为悬案。

[注3] 西周(Nishi Amane,1829-1897)是日本明治时代著名启蒙思想家,在把西方近代学术引进日本以推动日本学术向现代转型方面发挥了十分巨大的作用。少时在藩校研习朱子学,又到大阪从后藤松阴专攻儒学,后赴江户,脱离藩籍,转习兰学,1862年留学荷兰。

[注4]福泽谕吉(1835-1901)是日本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明治时期杰出的教育家。他毕生从事著述和教育活动,形成了富有启蒙意义的教育思想,对传播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对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被日本称为“日本近代教育之父”、“明治时期教育的伟大功臣”。明治维新后提出"脱亚论",放弃中华思想和儒教的精神,主张西洋文明。基于优胜劣汰的思想,他认定东方文明必定失败,因此他呼吁与东亚邻国绝交,避免日本被西方视为与邻国同样的“野蛮”之地。他对当时的东亚其他国家采取蔑视的态度,比如将中日甲午战争描述为一场“文野之战”;认为朝鲜、中国是“恶友”。在他的思想中隐含着日本日后军国主义思想的萌芽。

[注5]明治初年, 日本围绕废除汉字展开了争论。主要有以前岛密为代表的“废除汉字论”和以福泽谕吉为代表的“削减汉字论”。 前岛密于1866 年提出《废除汉字之议》, 主张要在日本普及教育把日本人引向文明, 必须采用简单的文字、章句。在公函、私函中废除汉字, 采用假名是目前的当务之急。此外, 还有一种主张废除汉字, 采用罗马字的论点, 主要代表是南部义寿和西周。 最初提出“削减汉字论”的原敬于明治33 年(1900 年) 在《大阪每日新闻》中发表了他的“削减汉字论”。这篇论文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以致明治政府颁布的法令中, 也大幅度削减了汉字的使用字数。1872 年, 福泽谕吉在小学国语教科书《文字之教》中提示了803 个汉字。指出汉字的使用可控制在2000~ 3000 字左右。福泽谕吉的国语调查改革意见, 引起了社会乃至政府部门的关注。1900 年, 日本政府设立了国语调查委员会, 对日本各地的方言音韵、口语语法进行了调查。1921 年, 国语调查委员会对削减汉字问题进行讨论, 于1923 年发布了1858 年《常用汉字表》(修正案)。1934年日本政府又设立了国语审议会, 制定出《标准汉字表》。1942 年, 文部省对《标准汉字表》进行了修改后, 发布了2669 字的《标准汉字表》。 1945 年日本国语审议会重新对《标准汉字表》进行了再检定后, 于1946 年公布了1850 字的《当用汉字表》。1981 年, 日本政府又发布了在当用汉字的基础上新增加了95 个汉字的《常用汉字表》。
  
[注6]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19岁留学日本,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曾从章太炎治“小学”。1913年始,先后任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大学教授。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杂感,力主“文学革命”,成为“随感录”的重要作者。“五四”后,任北京师大国文系主任,参加语丝社,并致力于音韵学研究,从事文字改革工作。1928年任北平大学中文系主任。

[注7]刘半农(1891-1934) 原名刘复,江苏汀阴人。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1911年曾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后在上海以向鸳鸯蝴蝶派报刊投稿为生。1917年到北京大学任法科预科教授,并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工作,积极役身文学革命,反对文自文,提倡白话文。1920年到英国伦敦大学的大学院学习实验语音学, 1921年夏转入法国巴黎大学学习。1925年获得法国国家文学博士学位,所著《汉语字声实验录》,荣获法国康士坦丁.伏尔内语言学专奖。1925年秋回国,任北京大学国文系教授,讲授语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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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7 @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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