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被随意删帖甚至封闭需要法律保护
北京 李高于8月22日发出的《实名博客缺乏法律保护》提出个人博客被网站管理侵权的问题,指出博客网站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博客网站直接封杀博客。
第二、博客网站直接封杀(删除)博客文章。
第三、博客网站用软件控制造成博客无法发表文章。
第四、博客网站封锁、切断博客文章的链接。
第五、博客网站控制博客网首页,不让博客文章上博客网首页,把已经自动上了博客网首页的博客文章从首页上删除。
第六、博客网站管理员后台篡改博文发表日期,使博文失去时效证明。
删帖是经常遇到的事,我就收到好几个删帖的通知,下面是几例:
您所发布的《狄沙:出版胡绩伟文集的十年征途》未通过审核
时 间: 2007-02-17 04:03:15
您发表的日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被管理员删除!
删除原因:2007-02-17 00:12:00 您发表的《狄沙:出版胡绩伟文集的十年征途》的信息里面含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表的内容,经过我们工作人员的严格审核已被删除。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
(还有《袁鹰:千古伤心文字狱--邓拓(1912-1966)逝世四十年祭》;《章诒和:留连,批风抹月四十年——叶盛兰往事)》《章诒和:梨园一叶——叶盛长往事》;通知内容相同。)
不要怪发通知的网管,他这是比较文明的,多数并不通知。
在段海新的blog上还看到新语丝在教育网上的镜像被迫关闭的事。段海新是管理员,发出了《新语丝对陈家骅的学术质疑违反了哪条法律?》署名为硬骨头的管理员 。其中说新语丝网站近日来刊登了几篇对院士候选人陈家骅先生学术质疑的文章,既符合院士评选的程序,也是中国学者应有的权力。然而,我没有看到陈家骅先生对质疑正面的回应,反而看到公安局网监处要求网站管理员删帖子的消息。 顶了一阵。但最后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被迫在8月21日关闭。
据咎爱宗发出的《北京律师刘晓原状告搜狐隐藏博文为全国首例》得知,也开始有人尽可能用法律来维护公民应有的权益。其主要内容为:
2007年8月16日下午,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先生将搜狐网所在的搜狐公司推上被告席,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这起诉搜狐公司锁定隐藏博客文章构成服务合同违约一案。他请求法院判令搜狐网为作者恢复已被锁定的九篇文章,并将文章显示在博客页面上,连带承担诉讼费。
今年六、七、八月间,北京律师刘晓原发表在搜狐网博客中的《陈良宇"一边腐败,一边高升",应问责谁?》、《李志平"故意杀人"案24年得不到平反的情况反映》、《从贪官被注射执行死刑,看死刑执行的不"平等"》、《如果邀请函不是伪造的,副检察长会因公款旅游"下台"吗?》、《"纸馅包子"新闻炮制者,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吗?》、《贪官玩弄女色,就等于玩火自焚吗?》、《这是郑筱萸写的临终"悔恨"书吗?》、《郑筱萸上诉后,能逃"生死劫"吗?》、《法治中国记者采访李志平冤案》等九篇文章,全部被被告搜狐网锁定,不让显示在博客页面上。搜狐网提出的理由是:"因为某些原因,不适合公开发布",但却没有说明什么是具体的“某些原因”。7月31日,刘晓原还特意写了一篇《能否不隐藏我的博文》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其博文内容不反动,也不黄色,为何要锁定和隐藏呢?这些文章中到底有哪些内容触动了管理部门的那根神经?
作为一名律师,刘晓原先生经常为他人代理案件,自己做原告打官司维权这是第一次。同时,状告网络公司隐藏博客文章合同违约案,他也是国内第一人。他希望通过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较量,来维护写作者神圣的自由写作的合法权益。(据南方周末论坛 作者: 昝爱宗 时间: 2007-8-17 14:57)http://blog.infzm.com/bbs/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1370
陶世龙,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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