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伪科学的提法是添乱

07-09-02

Permalink 16:54:04, 分类: 即时评论, 反伪破迷

取消伪科学的提法是添乱

2007年8月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

这个草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

8月28日,光明日报发出记者袁祥和李可写的《宽容失败,但要勇于承担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侧记》(以下简称“侧记”),报道了讨论的情况,分三节,最后一节是“‘伪科学’的规定易生误解建议删去”,其内容为:

“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这非常明确,弄虚作假本身就是伪科学。”卢瑞华委员说,但后面伪科学的定义就不是很清楚了。因为还有很多事物是人类认识不到的,苏联批判过摩根的理论,后来该理论被证明是先进科学,不是伪科学。还有很多是想象不到的事情。当年第一个激光器的出现,也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克隆技术出来了,也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卢瑞华说:“所以我建议‘伪科学’在这里不提,以免误解,影响突破性的研究。”

不知道是否有讨论,是否有人反对,是否得到多数支持,在“侧记”中只见到卢瑞华委员一个人的意见。这个建议发表后,8月29日,新语丝同时发出版主方舟子的《评“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科学进步法删去伪科学提法”》、清华大学赵南元教授的《是“易生误解”还是故意搅浑水?--评卢瑞华委员的奇谈怪论》和网友飞蠓的《评“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删去伪科学规定”》,对卢委员此举提出了批评。方舟子说:“伪科学不是‘人类无法认识的事物’,而是违背人类已经认识的事物,不是‘突破性的研究’,而是已被否定的研究。卢常委举摩根遗传学、激光、克隆技术为例是举错了例子,因为国际主流科学界从来就不认为它们是伪科学。虽然苏联批过摩根遗传学是‘资产阶级学说’,但是在当时国际主流科学界就认为苏联支持的米丘林-李森科学说才是伪科学。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被国际主流科学界认为是伪科学而后来又被发现是真科学的例子。”赵南元的文章指出,“伪科学是个非常清晰的概念:不是科学而自称科学的就是伪科学。这个概念并不容易产生误解。”

早在一年多前,在辩论该不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时,检察日报上有篇评论也说得很好:“科学与伪科学是一对互为表里的概念,若“伪科学”作为一个参照物被强行“剔除”,世上的科学恐怕也就无所谓“真伪”了。(《"伪科学"留下,"伪学者"走开》)。梁启超有言:“有系统之真知识,叫做科学”(梁启超: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更为简明扼要,我以为点到了要害,科学的作用,就是要去伪求真,如若真伪不分,那来科学!

当然,要将某一研究成果判断为真科学还是伪科学,可能有时界限不容易划定,但这是如何执行的问题,不等于说就该取消伪科学的提法。科学与伪科学在概念上已泾渭分明,本不是什么问题,更不需要再来讨论给科学下什么定义。

但是,从2006年12月4日宋正海先生等提出在《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开始,就是把“恳请学术界相关部门组织掀起大讨论,正本清源,彻底搞清‘科学’的定义”作为他们的第一诉求;(宋正海发“废除伪科学”学者签名邮件首度曝光 TOM科技,2006年12月6日),到两个多月前(2007年7月1日),吴国盛先生在首都科学讲堂讲演“什么是科学?”,宣传得很高调,结果并没有讲清楚什么是科学;最后提出“我的粗略想法就是引进东方的博物智慧,回溯到希腊自由科学的理念,来共同改变、修整我们的现代科学,使之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吴国盛:什么是科学)言下之意就是在说这个科学是有问题的,现在是在不健康的道路上发展,所以需要他们来修整,吴教授在另外一些场合还说过是要拯救,用他们的“人文”来拯救。这次又提出要引进“东方的博物智慧”来修整,这个“东方的智慧”从他们“科学文化人”讲过的话来看,跳大神也包括在内的。

因此,宋、吴、李等先生提出对科学的定义要大讨论或重新定义,无论各人的主观意图有何不同,其结果就是使科学真伪不分,给伪科学大开绿灯。当然,在科学界他们并达不到这个目的,只要有伪科学出现,就必定要受到科学界的反对。半个多世纪以前,“八卦宇宙论”一出来就受到中国天文学界的抵制,即一范例。但到社会上就难说了。

我在一年多前曾说过:“宋正海先生等作为中国公民,有不同意见,完全有权提出,‘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是不是写入《科普法》,那是政治层面的事,不是科学技术界需要讨论的问题。”而“无论‘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是否写入《科普法》,乃至有没有《科普法》,对科学家反对伪科学都不会有影响。”。

在科学进步法中该不该取消“不得参加、支持伪科学活动”是同样的性质。

政治家需要从全局出发,不能像科学家那样不计利害,只问是非,有时不能不权衡利害。因此卢委员作为政治人物,可以也应该提出自己的意见。问题在于卢委员是否从大局出发,所考虑的利害又是什么。

有法律专家说,“伪科学”写进法律,是宣示性质,无可操作性,事实上也无人获过“伪科学罪”。写进“不得参加、支持伪科学活动”,是一种宣示;取消伪科学的提法,也是一种宣示,那么所要宣示的是什么呢?恐怕不能不考虑到提出反对伪科学的社会背景。

科学界早就在反对伪科学,不成问题,但在社会上,原来对“伪科学”并不熟悉,它之所以能家喻户晓,无庸讳言,是因为它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甚至引发出政治事件。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说:“特别是近些年来,由于有些地方对科普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致使科普工作面临重重困难,科普阵地日渐萎缩。与此同时,一些迷信、愚昧活动却日渐泛滥,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与现代文明相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此决定,是有大量事实为依据的,当时对伪科学和迷信猖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危害,都不乏报道,下面就是几条例证:

某些“气功”报刊和授功点,在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下,以“气功”的名义大量宣扬和传授封建迷信和巫术,这不仅严重败坏了气功的声誉,而且已经成为社会上的一大公害。甚至构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参见 郭正谊:警惕一股社会暗流--打着气功旗号的巫术活动)

在“非典”肆虐人间之时,一些巫婆神汉认为时机已至,又兴风作浪。(参见 郭正谊:“非典”时期的迷信与谣言---防止“非典”向农村漫延,宣传科学与破除迷信必须并行(海外镜象)

一些出版社与作者只是盯住读者的钱袋,不惜以牺牲科学精神来换取物质利益。致使谬误+色情+神话+伪科学-如此科普岂不误人子弟(作者小寒)

国外一些臭名昭著的伪科学著作混入中国市场,(参见 马建波:伪科普何以泛滥成灾;王艳红:严防国外伪科学著作混入中国科普市场 )
....

现在是不是情况已大有改善,以至伪科学都不用提了呢?我不清楚,卢委员应该清楚。但卢委员建议删去伪科学所列举的理由,已被方舟子等一一驳斥,如果卢委员拿不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难以成立。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侧记”的主要内容并不是关于伪科学的问题,但在转发时,其标题大多改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科学进步法删去伪科学提法》,把这次审议科普进步法的主要结果突出为建议删除伪科学;个别网站还用特大字体表示。虽然建议是否被采纳,尚不得而知,但有些效果已显现出来。

早就要求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的人士,在得知卢委员的建议后。迅急作为重要消息在天地生人论坛贴出;licd即研究“太极科学”的李长铎与胡阳,马上在虹桥科教论坛贴出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科学进步法删去伪科学规定( (2832字节) 08/29 06:50 (71250);有人跟帖说:“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也去掉。现在认为是迷信,5万年以后说不定被证明是先进科学呢?(Mr.X 于 2007-08-29 23:00:05);是在挖苦他。李的回答得很干脆:说对了“迷信”也要删去!!!( licd (3177字节) 08/30 02:11 (71335))”,随后又贴出《建议人大常委会删去《科学进步法》中的"迷信"一词》[ licd (3092字节) 08/30 03:29 (71336)]

还有人看的更远,看到“如果卢瑞华的建议被采纳,则是对反伪科学运动的一次成功打击,且为废除《科普法》中“伪科学”提法开了路。”(为废除《科普法》中“伪科学”提法开了路 )请注意,他说的是“反伪科学运动”。

卢瑞华委员也许以为说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这非常明确”的话,可以不负责任,须知这正是你建议取消伪科学提法的必然结果。 既然认为科学与伪科学分不清,也就是说科学的边界不清楚,能与迷信划清界限么?须知将科学说成是迷信而迷信也可以是科学的鼓噪已有一些时候了。(参见陶世龙评田松:科学的迷信与迷信的科学)

而且取消了迷信,他们也不会了结,如李长铎先生在我的留言处贴出长文,《识中国字说中国话 --对陶世龙《科普岂容挂羊头卖狗肉》一文补充》便明确说出:“陶先生说的“实际上不止是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而且是企图从汉语(语)言中根除”没有说清楚。其实,笔者不是从汉语语言中根除“伪科学”一词,而是不再认同“science”翻译为“科学”一词。”

他说的“不再认同”,就是要取消科学这个名词。因为李长铎认为“‘科学’一词对中国文化造成极大侮虏和伤害。”称陈独秀倡导科学是“扯洋虎皮作大旗,挂起‘科学’羊头卖‘欧洲殖民主义和文化法西斯’狗肉,”,是要算政治账了。宋正海等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一词的联名信,也是着眼于政治的。因此,取消伪科学的提法,必将引起连锁的政治效应,两年前我写过一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警惕风水邪说蛊惑人心》,事情正是这样,你以为容忍了伪科学就天下太平了么?教训并不远,有些人也实在太健忘了。

即使不管这些,仅就就现实而言,在科学本有共识,大家正在讲求科学发展的时候,忽然宣布科学不见得是好东西,科学还需要重新定义,甚至科学这个名词也要不得,难道不是在添乱么?说添乱,还是为了给一些人下台阶,言轻了。

陶世龙,2007年9月2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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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建议删去《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中的“迷信”一词呢?

文章作者: 李长铎、胡阳 发表日期: 9/27/07 文章编号: 20030055

(理学研究 www.lixue.org)


继全国人大常委卢瑞华针对《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 建议删去“伪科学”一词后,笔者发出《建议人大常委会删去中的"迷信"一词》的呼吁。而这一呼吁遭到陶世龙先生的批驳,从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有争议》和《取消伪科学的提法是添乱》两文中,完全在埋怨和指责卢瑞华,陶世龙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这非常明确,弄虚作假本身就是伪科学。”按他(卢瑞华)的说法,他是不支持迷信活动的了。现在licd即李长铎、胡 阳 要求把迷信一词也取消,不知这位当过广东省委副书记的卢委员是什么态度?你反对吗?但这正是你赞成取消伪科学的必然结果。道理很简单,因为你说伪科学的定义不是很清楚,也就是在说科学的定义不清楚;而科学的概念不清楚,也就是与迷信难分。”

为什么我们要建议删去《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中的"迷信"一词呢?其实理由很简单,《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中的“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违反《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显背离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同时,第一章总纲第五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什么是“迷信”呢?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00年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迷信”的解释是:1)信仰神仙鬼怪等。2)泛指盲目的信仰崇拜。可见“迷信”一词是信仰与宗教紧密相连。道教就信仰神仙,是以“道”为最高信仰。“道”无形无象,而又生育天地万物。“道”在人和万物中的显现就是“德”。故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散则为气,聚则为神。神仙既是道的化身,又是得道的楷模。神仙以济世度人为宗旨。故道教徒既信道德,又拜神仙。道教信奉的最高尊神是“三清”,其次为玉皇,其次为四御,再次则为众天神。其他分司不同职责的神仙,老百姓最熟悉的有风、雨、雷、电、水、火诸神,以及财神、灶神、城隍、土地等。[1]

在道教中,理想的道德行为是在神仙身上体现出来的,修道者只有尽最大努力效仿神仙的“善良生活”,以此来衡量自己的道德水准,才能成为神仙之国的“选民”。神仙 是至善至美的化身,创造了一个充满正义与善良的世界,并为人们建构了一套道德价值标准,人们的道德表现应听命于神仙,以神仙的道德风范作为个人的楷模。这就是道教各类神仙形象给予人的启示和示范。

道教的神仙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自然神,由原始的自然崇拜发展而来,象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河大地都可化为道教神仙。二是氏族神,由祖先崇拜演变而来,象宗族领袖、“有功烈于民”的英雄、“超群的名人”等等都能成为道教神仙。三是职能神,象司命神、三尸神、灶神、门神等,具有某种特殊功能的神。四是至上神,化育万有,支配世界的主宰,如三清尊神。这些来源各异、层次不同的神仙却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在道德上“为人师表”,代表着善良、正义、神圣。

在道教的神仙和人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神仙对于人来说也并非是高不可攀的。有句俗话叫做“神仙也是人做的”,这说出了道教中人与神仙的角色转换关系。道教的神仙很有些人情味,他们会思凡,也往往因此犯错误,被谪下凡间,称为谪仙人。道教的神仙中除了一小部分为“纯属虚构”之外,多系人转化而成,神仙对于人来说并非可望不可及,神仙的确是由人做的。既然神仙与人,角色可以互换,人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可以变化成仙,那么作为道德楷模的神仙,对于人来说就有种亲和感。人会感到自己与神仙之间的距离并非那么遥远,感到自己将有望跻身于神仙家行列。这样,神仙的典型示范作用就不是高悬在空中,令人可望而不可及,而是落到实处,让人看得见,够得着,切实可行。分析起来,道教塑造了以下几类神仙形象,以示范人们的道德生活,从而功德圆满,羽化升天。[2]

除道教外,佛教和天主教都有对神的信仰和崇拜,如佛教中对释迦摩尼的信仰崇拜和天主教对耶稣的信仰崇拜。宗教与迷信都是以有神论观念作为它们的思想基础,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这是它们的共同点”。“迷信”的含义更多的倾向于“盲目的相信、不理解的相信”。因此,理论上,人对任何事物都可能存在着“迷信”的观念,即使是在科学领域,同样存在着“科学迷信”。[3]

刑法第99条规定:"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这里可见“封建迷信”一词。据有关材料解释:“封建迷信主要是指那些神汉、巫婆和迷信职业者利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巫术,进行装神弄鬼、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如请神降仙、驱鬼治病、相面揣骨、测字算命、看风水等等。”[4]

这种“封建迷信”的解释有一些问题,似乎存在扼杀“传统文化”倾向。如“风水”,它是“封建迷信”呢?天津大学建筑系教授王其亨经过多年深入系统的研究认为,风水术的内核,体现着中国古代建筑理论的精华。风水术实际上是集地质地理学、生态学、景观学、建筑学、伦理学、美学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建筑规划设计理论。清华大学建筑系景观研究所所长孙凤岐也认为,风水并不全是迷信,在什么地方建房子,什么地方不该建,我们的祖先琢磨出了一套经验理论,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古代的风水说很讲究人以及建筑跟环境的关系[5]。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农业文明,在长期的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讲究自然环境的风水说无疑具有许多现实意义,但长期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加以鞭挞,科学与迷信也成了一对冤家[6]。

据一些资料介绍韩国“端午”申遗成功,中国丢了端午节这个宝贵的文化遗产后,2003年又开始启动的韩国“整体风水地理”项目。由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院主持,联合数十位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的国家级项目。计划在2008年之前完成收集整理等必需的准备工作。

韩国的“风水”起源于中国,“整体风水地理”的实物资料和相关的文献资料,均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极深的影响,均出现在中国的明朝时期。从这一案例发现中国的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首先,对遗产保护应该理性对待,重视传统文化和“遗产”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顾名思义,我们可以知道“遗产”的双重性,一方面有不符合现今时代发展的特性,另一方面是其无法复原和弥补的“历史经验价值”[7]。

鉴于国外风水申遗的动态,2006年6月9日由大学教授、老师、民间研究者等各方人士组成,非官方组织----中国风水文化申遗委员会。其宗旨是发扬中国风水优秀文化,挖掘与科学创新风水文化破除风水中的迷信,使现代生活溶入点先进风水文化,决不让外国把中国民族文化拿走而申遗。

对于风水申遗中国人的反应,搜狐网上有一个《信息时报----搜狐联合调查:怎么看“风水” 申遗》,有1198人参与投票。支持,作为传统民族文化的一部分,风水有其地形、地貌选择上的科学性:71.29%;支持,但觉得申遗的主体不太确当,更缺乏传承的载体,不看好其前景:8.01%;反对,风水中掺合大量迎合人们功利心态的迷信内容,申遗影响恶劣:15.86%;没意见,对此不感兴趣:4.84%。从这个调查中可见人们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走向主流,同时也反应出民众对“封建迷信”一词的淡薄,甚至是废弃。

2007年3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五十三条没有修改前的内容是:“科学技术人员有权根据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科学技术人员有权进行学术争鸣、批评。科学技术人员进行学术争鸣、批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压制。”

《修订草案》中的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加入“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明显忽视《宪法》,实际是“外行修法”。一部与《宪法》相抵触的《科学进步法》,必然失去效能和自然废弃。

科学值得尊重,科学需要发展。如果说,在近代中国,早期西方科学刚进入时,科学作为弱小的势力需要扶持,一定程度的倾斜还可以理解的话;在科学已经成为强势话语的今天,再毫无原则地提倡唯科学主义就实在是缺乏理性了[8]。这确实值得人们去深思啊!


[附]:对“反伪斗士”举报“迷信”事件的回顾

[1] 郭正谊把民族习俗“敬天祭祖”说成“封建迷信”

郭正谊等在《人民日报》(1995年1月16日)一篇文章指出:“近年来,封建迷信活动大有回潮之势,有的甚至是触目惊心的。过去的庙宇多在深山老林,只有虔诚的香客才去朝拜。现在不少旅游景点,甚至在都市中也开始修庙建寺。有些领导干部也求神拜佛……”。可见,把民族习俗“敬天祭祖”说成“封建迷信”。这完全是在重演明末"礼仪之争"(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的历史悲剧。一些天主教传教士和罗马教廷曾禁止中国教徒“敬天祭祖”,把这一民族习俗说成“迷信” 和“异端邪教”。对于这种西方殖民主义思想观念,其实康熙曾经严厉痛斥。从以下文献记载可以得到借鉴。

因自多罗来时,误听教下阎当,不通文理,妄诞议论。若本人略通中国文章,道理,亦为可怒。伊不但不知文理,即目不识丁,如何轻论中国理义之是非。即如以天为物,不可敬天。譬如上表谢恩,必称皇帝陛下阶下等语;又如过御座,无不趋跄起敬,总是敬君之心,随处皆然。若以陛下为阶下,座位为工匠所造,怠忽可乎?中国敬天亦是此意。若依阎当之论,必当呼天主之名,方是为敬,甚悖于中国敬天之意。据尔众西洋人修道,起意原以为灵魂归依天主,所以若持终身,为灵魂永远之事。中国供神主,乃是人子思念父母养育,譬如幼雏物类,其母若殒,亦必呼号数日者,思其亲也。况人为万物之灵,自然诚动于中形于外也。即尔等修道之人,倘父母有变,亦自哀恸,倘置之不问,即不如物类矣,又何足与较量中国。敬孔子乎?圣人以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伦,垂教万世,使人亲上死长之大道,此至圣先师之所应尊应敬也。尔西洋亦有圣人,因其行事可法,所以敬重。多罗、阎当等知识扁浅,何足言天?何知尊圣?[9]

“敬天祭祖”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传统习俗。十七世纪末“礼仪之争”进入高峰,西方传教士和罗马教廷妄顾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形成中西文化敌对和社会仇视,结果在中国爆发义和团运动,值得反思。


[2]陶世龙等人对游修龄说风水指责“宣扬迷信”

中国自然科学史学会理事游修龄教授为浙江大学王深法《风水~人居与环境》一书做序。 2003年1月24日《科学时报》週末版16期摘录转发了来自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网站的游修龄说“风水”,游教授在序中道:
“风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产和宠儿,君臣父子,士农工商,上起皇帝,下到百姓,几千年来传承不衰,没有人怀疑,很少人唱反调。但从清末以来,西洋科技挟洋枪大炮长驱直入,国家饱受欺凌,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莫此为甚。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志士,痛定思痛,寻找原因,归咎于科举害人,必须改弦更张,废科举,兴学堂,全面学习西方科技。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国粹的风水,阴阳五行,以西方科学技术的成就为比照,被看成是迷信的同义词,于是一下子跌到最低谷,稍有些科学知识的人,都敬而远之,不再相信,只剩民间还部分潜在地流行,已不成气候了。所以《辞海》对风水的定义是:‘风水,也叫堪舆。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辞海》这个定义,实际上等于是给风水定了性。
陶世龙认为游修龄宣扬“迷信”,而一口咬定《辞海》没有错。同时,拿出“铲除迷信”的架式。把游修龄序言等同于宣传迷信的文章看待,特地摘要了游修龄的简历、年龄,发表过的著作等,以此反衬这位老学者不自量力和不知自爱,居然也宣传起风水迷信来,并怪罪于《科学时报》及其领导机构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历史的研究所……”。其实,“风水”作为中国文化的学术研究是无可非议的。


[3]方舟子举报朱清时院士宣扬迷信搞伪科学闹剧

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于2003年在北京,作客松竹草堂,与刘正成先生谈起西藏之行,就藏传佛教进行了有趣的交谈。唐朝轶根据录音整理成《从藏传佛教到认知科学的崭新链接 --朱清时院士对刘正成先生畅谈藏传佛教》一文,网上发表。随后,朱院士将在北京香山将召开一个“多学科的认知科学研究”的研讨会做一个题为《佛教文化中的心理学和认知科学问题》的学术报告。不料科大毕业生方舟子向中国科学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举报,朱清时院士宣扬迷信搞伪科学。

方舟子举报信中这样写道:

莫非跑了一趟西藏,见了几名活佛,囫囵吞枣看了几篇国外的论文,就算是研究过“佛教文化中的心理学和认知科学问题”了?朱院士要搞迷信,是他的自由,但是请不要打着科学的招牌,以科学家、科学院院士、大学校长的身份来搞。《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第九条:“积极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破除迷信,旗帜鲜明地反对伪科学。”而朱清时身为院士,不仅不破除迷信,反而宣扬迷信(例如声称活佛可以从石头和花的气味中吸取营养),不仅不旗帜鲜明地反对伪科学,反而宣扬伪科学(例如声称佛教的地心说未必错误、哥白尼的日心说未必正确;佛教的修炼是科学,超越了现代科学),显然违反了这条准则。特向中国科学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举报。

从这封方舟子仅因“活佛可以从石头和花的气味中吸取营养”就可判定“宣扬迷信”;仅因“佛教的地心说未必错误、哥白尼的日心说未必正确;佛教的修炼是科学,超越了现代科学”就可判定“宣扬伪科学”,可见“迷信”和“伪科学”已经成为“反伪斗士”的棍棒。


[4] 陶世龙把重建千年古刹文化遗址扯上“迷信活动”
  
  2007年8月29日媒体刊载《南京定山古寺将建世界最长玉石卧佛》的消息,报导说位于南京浦口的定山千年古刹将重建,并在寺北的狮子山上修建长53.1米的玉石卧佛,为世界之最。定山古寺始建于公元503年,后禅宗祖师达摩一苇渡江后驻锡于此,为禅宗发祥地。

陶世龙先生仅从报导所提供的过去世界最大卧佛在江西弋阳(该卧佛全长416米,佛身高差68米)两张照片(其一,是新华社2004-10-14发出的资料照片)。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举对植被破坏的严重。如他说:“一见此图片,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人为的破坏环境。从那被雕刻的岩石来看,是南方常见的红色砂岩,这种岩石比较容易雕刻,但在炎热潮湿地区也很容易风化,如此裸露,风化更要加速,那卧佛也不可能长久保存。”

在“科学”的精神鼓励下,陶先生对宗教文化质疑,“现在雕刻这类佛像有什么意义呢?报道说定山寺是禅宗发祥地,南朝古建筑遗址,要重现当年清雅、隽永的建筑景观;而玉石卧佛则是要成为为世界之最,说到底恐怕是为了要创造什么吉尼斯记录。”这一切的疑问都归结在他的文章标题《能靠信神佛保护环境?》,陶世龙把重建千年古刹文化遗址扯上“迷信活动”。


[参考文献]
[1]佚名,道教神仙[J/O],中国道教协会网, 2003.
[2]李刚,略论道教神仙在道德上的形象示范作用[J/O],思问哲学网, 2002-7-14.
[3]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J/O], 2007-6-30.
[4]佚名,宗教与迷信是什么关系[J/O], 中央统战部网, 2000
[5]殷楠,现代风水学科学还是迷信[J],青年参考, 2006-9-26
[6]佚名,如果日本也将“风水”申遗[J/O], 威海新闻网,2006-05-26
[7]常江, 韩国为何把“风水”列为遗产保护[N],城市信报,1427.
[8]蒋劲松,做“科奴”有意思吗[N],科学时报,2007-9-7
[9]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M],齐鲁书社,1987,146.
07-09-27 @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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