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读完一本讲述一个公司的传记,这还是我头次接触这样的传记文学。不过,说是一个公司的传记,其实和一个人物的传记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也只是围绕的侧重点不同。人物传记,通常围绕某一人物展开叙述,大不了其中穿插一些诸如他的家庭背景、对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而公司传记则是围绕一个公司展开,侧重于那些对公司的创立、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物。IBM公司是一个制造电脑硬件的公司,由美国人托马斯•沃森创立的。在这本书中,作者很尊敬地称托马斯•沃森为沃森一世,称他的长子为沃森二世,以形容IBM公司是一个王国。说到这里,我们好象感到IBM公司是一个家族企业,是那种子承父业式的。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IBM公司和沃森家的关系到此为止,也就是到沃森二世为止,以后再也没有什么沃森家的人掌管IBM公司了。至于什么沃森一世、沃森二世,那只是人们对老沃森和小沃森对IBM公司作出的贡献的赞誉而已。为了不让人误会,我们干脆不用那一套,直接称他们为老沃森和小沃森。
老沃森是一个白手起家的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村人家。年轻时的老沃森当过叫卖小贩,并在这个经历中学会令他一生都受用的东西——推销商品。当时的美国社会还看不起叫卖小贩,认为那是一种低贱的工作,没有什么前途。但老沃森却眼光独到,他认为推销是企业的最重要的生存之道。当IBM公司成长为一年的销售额达几十亿美圆的时候,老沃森依然把商品推销作为公司的领头羊。老沃森的这一认识不能说不深刻,商品推销关系到企业的出口,直接和市场打交道,了解市场的趋向。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制定公司的商品生产,这样做就不会盲目了!在老沃森统领IBM时,几乎所有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都来自销售部门!
老沃森没有上过大学,更没有上过什么名牌大学,然而却能成为一位伟大的企业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成功。虽然老沃森不能和对造就美国中产阶层作出重大贡献的福特相比,但他也并不逊色,他对美国的推销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老沃森年轻时做过叫卖小贩,受到别人的白眼,知道叫卖小贩的低贱,可他并不以当时的衡量价值为然,他看到推销业对企业的价值是不容小视的!我们知道推销业在随后的美国繁荣起来,给美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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