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越是在北美中文博客网浏览,回头看看自己写的,越是汗颜。但是,自己只会写这些被儿子称为“小儿科”plus “幼稚”的东东,怎么办呢?加两张照片混混吧。
温哥华还有不少这样的旧车

去年春季开始,去缅街的成人教育中心读书。有段时间总会看到天车站下面有一两个非亚裔的年轻人轻声问:“车票有吗?”
大温哥华地区的车票可以在一个半小时内转车或乘搭回程班次,而我在三小时放学后,必须用另一张车票。一般来说,我对乞丐的行为是不太认可的,可是有一天,一位高个子西人小伙子迎上来,一脸似曾相识的笑容和一声“Hello”,鬼使神差地,我竟欣然把只用了十分钟的车票递给了他。他连声:Thank you! Have a good day! 那礼节性的祝福使得我去学校的脚步异常轻快,“给与”确实能产生愉悦美好的感觉。
晚上和同学煲电话粥,讲了作业后,顺便告诉她今天早上的事。同学比我移民早三年,她惊讶地问:“啊?难道你不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吗?”
“什么什么?”我比她更惊讶:“难道给与不是善举吗?”
同学说了她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三年前在温哥华的Joyce架空列车车站,她正要把硬币投入售票机时,一个年轻人问她是否愿意从他手中购买一张还有五十分钟时效的车票,价格比售票机便宜一加元。同学沉吟了一下,觉得自己省了钱,也帮助了那个年轻人赚了钱,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正在交易的时候,身边突然闪现出天车列车乘警,严肃地指出他们违反了交通法规。同学再三解释自己确实不知情,终于无知则无罪,因而也就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我说:“你买入低价车票,贪了小便宜,从道德上说违法尚可接受。可是我是帮助他们呀?说不定他们是低收入者呢。”同学说:“你的给与使得票贩子有了非法车票的来源,同样是违法。这也是那位乘警的解释。”
原来,低收入者除了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助,还能通过Wokeshop的培训,找到合适他们能力的工作。如果大家都愿意给与他们车票,都愿意从他们手中买入低价车票,就助长了票贩子们不劳而获的劣习,这不是帮助,而是害人。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非法交易不仅仅损害了交通机构的收入,也损害了广大纳税人的利益。
我恍然大悟,通过正当渠道的“给与”才能列入善举的行为,比如把多余的衣物送到指定的收集点,比如向慈善机构的捐款。
今年年初,发现天车站商业广告牌旁边新置了一张有关交通法规的宣传广告:明确告诫市民不要购买低价车票,还列出合法出售车票的部门,使得乘客对这条车票交易法规一目了然。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那些票贩子身影也失踪了。
为了遏制私人化的进程,政府将在2010年冬奥会前多投入500辆公车。在缅街天车站看到中英文双语的“带著尊严坐车”宣传画。我想,新来的移民们一定不会再重蹈我以前那错误的“善举”了。
文/郭慧英 〈星岛日报〉加西版 2007.5.02
后言:今天又看到那个讨旧车票的年轻人了,询问带行李箱的乘客要否帮助把拉杆箱提到架空车站上,其实另一边就有自动扶梯的,还是有两个人接受了他的Offer,并给了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