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有门法律课,其中五个下午是现场课, 去BC省法院和BC省高等法院旁听案子。
省普通法院不是在一个地方,分布散在各个市。第一次的现场课是缅街的那个刑事厅。据说是加拿大第二繁忙的法院(第一在多伦多)。
加拿大的法院审理(除了特殊或者青少年刑事)都是公开审理的。因为他们的宪法规定:司法不仅要执行,还要让公众看到被执行。所以,任何人无需出示证件,只要能通过类似机场那样的安全检查就可以进入。在等候法官见面的几分钟里,竟然看到一个乞丐带着大包小包也进入法院的检查口,然後就去卫生间。在女厕所洗手台上也有残余汉堡包和不雅垃圾。据老师说很多无家可归者、吸毒者甚至智障者只要不妨碍司法处理,都可以进入法院。他们也喜欢冬天享受室内暖气和夏天享受空调。
法官接待我们学生半小时,并回答每个学生的提问。
我的问题是:你接触的黑暗面比较多,对日常生活有否有负面影响?
答复是否定的,法官说审理案件就要考虑周全。法律是书面,客观的Objective。而法官(司法)是观点的,主观的Subject based on opinions。每个人犯罪不能照套条款,要看周围情况、前科、历史。这样他在日常生活中对人更宽容。
接下来我们可以随意进入任何法庭旁听,记录。
每个法庭门口贴着案子的名称。有的是初审,我怕听了老半天不知所云,回来作业写不出。看到一个法庭门口写着Sentence(判刑)种植大麻,我想,能听听结果也好。
栏栅围着的被告席是空的,旁边有一个腰间扎着宽皮带和手枪袋的警卫。找了老半天才发现疑犯竟然坐在两个穿深色西装的律师(有钱人呀,请两个律师)之间,那个穿红色T恤衫-据说是拘留所的囚犯制服,坐势懒懒散散的,看身架年纪很轻。
律师和检察官没有真枪舌战地斗嘴。
女检察官臀部丰满,健康年轻的那种,说疑犯种植了一万株大麻,应该判刑两年以上。听上去语气不坚觉。
年轻律师体形肥胖,动作滞缓。说话根本没有抑扬顿挫,声音轻微。我怀疑他是否性格怪癖不好运动。
年轻律师求情般地仰着头,说那个疑犯本质不错,小时候读书成绩很好,说着呈上一厚叠成绩报告单。然后建议按2000年的惯例(先例)囚禁6个月。
我看看疑犯後脑勺下面部分厚厚实实的肉,看上去怎么也不想个乖乖学生。
法官披着红带子,讲话很轻,而且讲很多。好像是2000年的“precedent”不适用2007年了。还有这个疑犯是第二次犯罪。
老律师说了,第一次是贩毒,这次是种植,种植算第一次,应该从轻处罚。
法官说,如果一个人第一次强奸,第二次抢劫,你说他犯罪了几次。
他们几个讨论起来,就像讨论公司发展计划那样。法官看上去也很无奈,加拿大没有重刑惩罚贩毒种植毒品。关押一个犯人很花钱,还要给他们读书就业指导。
这么简单的案子一个下午讨论下来还是不了了之,拖到下周判刑。
加拿大穷人不卑富人不傲。加拿大法庭也是,庄严但是平等,以致我觉得过于平等。疑犯坐在那里若无其事,法官和检察官流露无奈状。另外一个印象就是,无论律师、法官还是检察官,讲话和思路都比较直接,没有端架子打官腔故弄虚玄。其实连哈帕讲话也不大深思熟虑的样子,为此还得罪了中国。总之,加拿大好像是一帮子小朋友办家家,只是比较死板地按照制定的条条框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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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众敞开大门的法院
温哥华成人高中有门法律课,其中五个下午是现场课, 参观卑诗省法院和高等法院旁,并且旁听案件审理。
省法院的各个部门分散在大温各个市。第一次的现场课是缅街的那个刑事厅。据说是加拿大第二繁忙的法院(第一在多伦多)。
加拿大法院的案件,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都是公开审理的。人们还可以随时进入各法院参观或者旁听。法庭向公共开放,也是宪法所定:司法不仅要执行,还要让公众看到被执行。所以,任何人无需出示身份证件,只要能通过类似机场那样的安全检查就可以进入法院。
我们法律班的同学都比较认真,早早到了那里等老师点名,老师承诺如果我们准时的话,作业可以加一分。在等候法官见面的几分钟里,我突然听到安全门报警声不断,抬头一看,一个乞丐带着大包小包也要进来,他一会儿被要求取下手表,一会儿被要求取掉皮带,最後还真的给他进来了。据老师说,省法院位于温市东部唐人街,附近有很多无家可归者、乞丐、吸毒者甚至智障者,喜欢到法院来打发时间,室内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只要他们不妨碍司法处理,保安还是不得不许允他们进入的。
第二堂现场课去了市中心斯密斯街的省高级法院,那建筑物的气派和结构造型,司法女神的雕像,使得人们肃然起敬。
每次都是法官接待我们学生半小时,回答每个学生的提问。
我所感兴趣的是:法官这个职业,对日常生活有怎样的影响?省法院的法官先生很乐观,说工作的性质让他养成考虑周全的习惯。法律是客观的、是书面文档。而法官,作为司法人员,则是主观地根据周围情况和历史原因在综合案件给出论断。这样,在日常生活中,他待人接物更为宽容。而省高级法院那位五十来岁女法官回答则很人情味,她说由于工作关系,一出法庭不能谈论案件,但是有些人就是要问,她不说,人家的话也见少,结果损失不少朋友,现在只有十来岁的孩子最无邪,她和孩子们玩的很好。
法院对我们学生的参观准备工作做的很细致,提问结束,领着学生走上法官的位置,让大家敬仰一下说不定会树立远大志向。尔后人手一张清单,上面是今天下午法院开庭审理的案子,我们可以挑选自己感兴趣的旁听。
有意思的是,省法院栏栅围着的被告席是空的,旁边有一个腰间扎着宽皮带和手枪袋的警卫。找了老天才发现穿红色T恤衫-拘留所制服的疑犯竟然坐在两个穿深色西装的律师之间。不过高级法院的被告都是坐在被告席上因为只有重大的刑事才由高级法院审理,即使如此,那些疑犯也没有被烤上手铐。有时候法庭辩论时间长了,律师还会为被告倒水喝。
原本以为会听到律师们精彩的舌战,其实现实中的法官律师们远不像好莱坞的编剧那么风趣幽默。案件审理远不如电视剧那么精彩简练。
这是我突然想到:走出省法庭就是唐人街,怎么主流社会的剪影之一-法庭-竟然没见一个华人法官法人律师哦!宪法第五章人权不是规定要保障各种裔族的加拿大人都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吗?大门向公众敞开了,法院领域向公众敞开了没有呢?看来,从宪法到贯彻,从司法到执行,远不是易如翻掌。
《都市报》加西版 2008.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