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芋头
左手按着刀背,和右手一起用力一压,气球形的芋头就“嚓”一声切成两瓣。
“正宗槟榔芋,香酥软滑,又平又靓!”我高声吆喝着,一刀一个把芋头切开,一瓣瓣排在双层叠起的木箱上。
一双高跟鞋钉在地上。我直起身子招徕:“买一个吧!炆腊肉最好,小姐!”那女子约莫三十多岁,左手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看来已表明她可被称为太太,但现在女的好象越是嫁了人越喜欢被称为小姐。
“这芋头水分太多!”她语气十分肯定。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两瓣刚切开的芋头沁出一层薄薄的液汁。
“那是淀粉,”我把刀放下,顺手拿起一瓣,右手食指贴着切口一揩,接着把手指伸过去,让她看那乳白色的黏液。见她半信半疑,我又把那瓣芋头递到她面前:“就买这个!这么多芋头就数它新鲜!你看多新鲜,一点也不干瘪,而且连半个腐烂的斑点也没有。”
她还在犹疑,一位四十出头的太太就对我说:“我就买这个。”
“这个我买了!”
我把那瓣芋头放入一个塑料袋子,再拿起另一瓣也放进去,然后说:“小姐,我另给你挑好的。”
她弯着腰,把排在木箱上的一瓣瓣芋头看了一遍,接着直起身子,指着提在我手里的袋子说:“就这个了。”
“我先说要买的!”
“他先叫我买嘛!”
“那你为什么看来看去不吭声,看到人家要买才抢着要?”
“买东西当然要先看清楚。我是看这芋头最新鲜才说要买的。”
没想到我的话有那么大的影响力,顺口说这么多芋头数它新鲜,它就真的新鲜了。“小姐,”我踢踢地上的竹筐,“我找找看,筐里也许有更新鲜的。”
她瞥了筐子一眼,就盯着我还提在手里的芋头,“还是要这个。”
“我先说要买的!”那太太还是那句话。
她们两人同时伸出手来,要把袋子接过去。我为难地看看她们,又用求助的眼光看看一位西装革履的顾客──他一直默默站在一旁。她们也看到了那人,不知道为甚么就约好了似的同时把手缩回去,又同声说:“一人买半个。”
我从塑料袋子拿出一瓣芋头,转身去找另一个袋子,这时就听到她们像老朋友一样交谈──
“这么大的槟榔芋,半个就够一家人吃了。”
“是呀,半个就够了。炆腊肉最好!”
1989.7.26
___后记___
在温哥华唐人街,我看到芋头争购战,于是回家添油加醋,写成六七百字的小小说。
温哥华《星岛日报》枫林版编辑后来对我说,那稿子一天登不完,分两天登又嫌短,不如拉长一点吧。我不好意思收两天的稿费却在第二天给他的版面留半个天窗,所以把稿子拿回去再加点作料,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于是,编辑分两次发稿,于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二、二十三日在加西版《星岛日报》刊登那个市井小故事。
妻子看了故事,以为那位西装革履的顾客是我。
“怎么可能,”我对她说:“你也知道我不喜欢穿西装……那人确实是西装革履,我当时就站在他旁边。”
晓临(http://blog.westca.com/blog_u12485.php)
200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