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7月3日刊发了赵勇的文章:袭警案是个社会病理学问题(http://news.163.com/08/0703/08/4FTR9B8300012I5M.html),文中将上海警言发布的错误案件披露归罪于焦虑失措的民意,本人认为十分的不妥,强烈反对!特提出三点意见提出反驳:
其一,警方对未查清的事件有沉默的权力,也应当保持沉默,但作为代表公权的警方,其有责任发布真实信息,事情未澄清之前,更应当慎言,从事情发生的本质来看,警方一方面是草率定论,另一方面是办案的主观臆断,这与民众期望无关;其二,从案方公众要求来看,没有任何公众对案件当事人的警方实施压力,文中称公众压力造成警方仓促给案件定性,实属无稽之谈;其三,从作者论点来看,公众有知情权,公众的知情权是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作为信息披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这种要求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试想:如果公众都麻木到无所谓的时候,事情没有人关注的时候,还会有人权么?所以,本文作者观点不仅仅不正确,而且是完全错误的,在此笔者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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