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的“天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一)

07-12-18

Permalink 16:03:49, 分类: 社会论丛

刘军宁的“天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一)

道家外衣伪装之下的个人自由主义
——刘军宁的“天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一)
作者:王世保
中国学术界如今遭遇到史无前例地空虚,那些活跃的弄潮儿也只是一些二流的西方文化的模仿者,他们一边在曲解和诋毁中国固有的文化,一边在以各种形式贩卖那些从西方文化中捡来的残羹冷炙,他们把这些可怜的智力游戏当着救国救民的“启蒙运动”误导着后学,让这些青年人继续为西方文化所蒙蔽,跟随着他们去当精神家园的流浪汉!对于这样的失去了精神家园的现代中国学者,我们需要对其加以批判,揭露他们学术的虚伪性和危害性,以便匡正中国的现代文化,启迪现代中国人的智慧,促进中国现代文明的良性发展。
一、刘军宁和黎鸣,两个道家的曲解和儒家的诋毁者
黎鸣和刘军宁,都是当今学术界比较活跃的学者,有趣的是他们二人的学术活动具有很强的相似性,那就是:他们都是把自己从西方文化中学到的那些腐朽的理论塞到道家理论之中,然后用这种曲解了的伪道家理论去攻击儒家理论,既而兜售自己从西方文化那里学来的“家私”。
黎鸣在既没有审视西方理性主义文化的弊端和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又没有真正把握中国固有文化精神的前提下,连篇累牍地撰文咒骂孔子以及由其开创的儒家思想,把中国在近代因文明差异遭遇的不幸不负责任地一股脑地抛给孔子。比如,他把道家的道和德理解为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平等、民主、自由之公理、公道和人类自然共同体文明之公德”,然后以这种塞给道家的属于自己的曲解为标准,去诋毁孔子,认为孔子用“仁义”的假道德“彻底摧毁了道家的“平等、民主、自由之公理、公道和人类自然共同体文明之公德”的真道德。黎鸣这种对儒家滑稽的攻击充分显示了他根本就没有理解道家的本质,道家的道是宇宙的本体,也是一种需要修炼达成的终极状态,是超世的,而德则是因成道而显现的无为的行为,即对万物的包容与牧任。道德根本不是他私自塞进去的那些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之上的理性观念。
黎鸣所犯的错误也同样存在于刘军宁那里,但与黎鸣直接连篇累牍地漫骂孔子和儒家文化不同的是,刘军宁主要是借着道家理论的外衣宣扬他从西方文化中学来的自由主义,而丝毫不管道家所体现的自由与西方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之间的本质不同。为了宣扬“平等、民主、自由”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刘军宁把道家的“道”曲解为一种抽象的规律“天道”,进而从中演绎出他所需要的“自由”,并以这种“天道”和“自由”观念为标准去贬低儒家的“道德”体系,批判那些本不属于儒家文化的“专制”思想。
二、道家的“道”与“德”和儒家的“道德”
道家对“道”与“德”的体悟是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亲身修正的,是需要成就的,而不是一种用来进行理性思辨的概念假设,凡是落入此途的都会误解道家的理论,不能把握道家的本质。刘军宁在这一点上就明显地体现出来了:
“我讲的”道”,是先天地而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天地间永恒的规律或超验法则。我讲的“德”是对天道与对正义的追求与担当,而不仅仅是做好事,关心公益。”“在我的天道观中,私德与公德都是以天道为基础的,以天道为依归的。”(刘军宁语)
这里刘军宁把“道”理解成一种抽象的“规律”和“法则”,这就已经偏离了道家的主旨,而后面对“德”的解释更是不着边际。在老子那里,“德”本是“道”显现出来的是一种无为而虚纳的状态,而那些成道者之德则是其对万事万物包容放任的无为的态度。因此,道家的“道”与“德”是一种体用的关系,是与儒家宣扬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体系有着本质不同的。
孔子所宣扬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家道德体系,指的是一种世俗之人通过控制自己的欲望而形成的一种自率的状态,这种自控的状态就是一个社会个体所应具有的道德。因此,儒家的道德反映的是世俗的伦理,它与出世的道家的“道”、“德”有着本质的不同。相对于道家,儒家的道德更适合于那些普通的民众,通过这种道德教化,让他们控制自己的欲望,进而约束自己的外在行为,不要去做一些损人利己和假公济私的事情。
因此,道家的“道”、“德”和儒家的道德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适应于不同的社会群体。
三、道家的“自由”是达成的一种状态,西方的“自由”是理性诉求的权利
刘军宁先生不仅没有有效地区别道家的“道”、“德”和儒家的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体系,而且也混淆了道家的自由与西方文化中自由主义者所提出的自由。
“天道是德行的根本,自由是德行的前提。天道要求自由。人人因天道而自由。”“道德问题离不开天道,离不开自由,离不开相应的政体。自由是道德的赖以存活的氧气,不论公德与私德。没有自由,任何德性都将窒息。”(刘军宁语)
道既是宇宙的本体,那么道的运行必然是自然而自由的,因此,自由是道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无为而无不为” 的状态,它不是 “道”所要求的。“德”则是“道”所显现的虚纳任牧万事万物的状态,所谓的“德者,得也”,“各得其所是也”。因此,“自由”与“德”都是“道”显现出来的状态特征。“道”的这种自由状态同样可以反映在成道者身上,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个体只有通过一定的修炼途径成为成道者才可能具有这种自由的状态。道者的自由状态是达成的,是道者同于道而具有的属于道的特征。
我们必须把道家的这种自由状态与西方自由主义追求的一种自由权利区别开。西方文化中的自由主义追求的自由是一种基于社会个体意志至上的权利诉求,它要求减少公共机构对社会个体行为的限制,保证每一个社会个体的欲望满足最大化。这种自由是纵欲主义的,是世俗意义上的自由,它只能加深社会个体在社会之中受欲望的奴役。因此,这样的自由社会满足了每一个社会个体的欲望最大化,但是也带来了社会的集体纵欲主义,进而导致社会整体的堕落和文明的退化。刘军宁在文中表达的自由完全是从抽象的“天道”概念中演绎出来的一种属于社会个体的满足自己欲望的理性诉求,它与道家的那种超越世俗而达致无为的状态的“自由”有着本质的不同。
儒家所谓的世俗的道德本与道家的“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们分属两种不同状态层次的要求。刘军宁先生不仅混淆了儒家的道德与道家的“道”、“德”,而且也颠倒了世俗的道德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世俗的道德恰是世俗自由的基础,而不是刘军宁先生所说的“自由是德行的前提”。没有社会个体的自我约束,那么任何基于个人意志至上的行为自由的诉求都会落空。首先公共机构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由众多的公职人员组成的实体,这些公职人员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如果他们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欲望,也就是具有克己的道德的话,那么这些人必然就会利用公共权力满足个人的私欲,去侵犯全体人民的利益,既而损害全体人民的自由;其次,每一个社会个体只有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具有德行,才不至于去侵犯别人的利益,损害别人的自由。
因此,刘军宁先生的概念和理论是十分混乱的,他既没有弄清道家的 “道”、“德”与儒家的道德之间的区别,也没有有效地区别开道家的自由状态与西方自由主义者纵欲的诉求。他只是肤浅地把道家的“道”曲解成欧洲十八世纪那些理性主义的启蒙者赖以为其世俗欲望辩护的世俗“上帝”,也就是其所谓的“天道”,既而在这个世俗 “上帝”的基础上演绎出那种体现个人欲望至上的“自由”,并在这种自由的基础上大谈世俗的道德。
西方的自由主义不仅给人类的伦理秩序带来了普遍的混乱,导致人性的丧失和文明的倒退;而且也以自由市场的形式,促进了人类无节制的消费纵欲,导致人类生存自然环境的破坏。为了有效地抵制西方文化中的这种腐朽堕落的思潮在中国大地上的泛滥,我们需要对刘军宁先生这样的打着道家的幌子却在贩卖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学者的蹩脚理论进行批判,以匡正我华夏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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