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我上小学的时候,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那时每个学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加入红小兵。可怎样做才能比别人早入呢?我想倘若能得到来自校内或校外的表扬,把我当成拾金不昧的典范,老师就一定会注意到我,可能第一批就能当上红小兵,也许还能提我当班干部呢! 总听说有同学捡到钱,然后交给学校或老师,可我从来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什么都捡不到!.....。
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
第二天,中午放学时,我走在所有同学的后面,看到有两个同学的《毛主席语录》忘在书桌上了。我急忙拿起来放进书包,心扑通扑通的跳,深知这简直是偷!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交警亭子,我点着脚尖,用颤抖的小手把《毛主席语录》递给了警察, “叔叔,我叫......... , 是铁一小学一年级学生,这是我捡到的。”
也不知道那个警察是否记下了我的资料,还是他忘记向我所在的学校提及这件事,我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表扬。而“偷窃”所留给我的犯罪感却至今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