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师地区发生了一场强烈地震。据考证,这次地震的震级达八级,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带,地震波及范围除京城外,还包括周围的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 河南六省,共计200余州县。地震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于当时技术水平和社会条件的限制,没有确切的统计,官方文书中只是笼统地说“京城倒坏城堞、衙署、民房,死伤人民甚众。”(《康熙起居注》,第一册,第420页。以下凡引自此书者均只注页码)但在私人著述中,却颇为详细地记录了这次震灾是如何地触目惊心。
叶梦珠在《阅世篇》中记载,地震发生时,“声如轰雷,势如涛涌,白昼晦暝,震倒顺承、德胜、海岱、彰仪等门,城垣坍毁无数,自宫殿以及官廨、民居,十倒七八。”“文武职官、命妇死者甚众,士民不可胜纪。”据顾景星在《白茅堂集》中的描写,“京师大地震,声从西北来,内外城官宦军民死不计其数,大臣重伤,通州、三河尤甚,总河王光裕压死。是日,黄沙冲空,德胜门内涌黄流,天坛旁裂出黑水,古北口山裂。”董含在《三冈识略》中则称:“七月二十八日巳时初刻,京师地震。自西北起,飞沙扬尘,黑气障空,不见天日。人如坐波浪中,莫不倾跌。未几,四野声如霹雳,鸟兽惊窜。是夜连震三次,平地拆开数丈,德胜门下裂一大沟,水如泉涌。官民震伤不可胜记,至有全家复没者。”“内外官民,日则暴处,夜则露宿,不敢入室,状如混沌。”“通州城房坍塌更甚,空中有火光,四面焚烧,哭声震天。”“涿州、良乡等处街道震裂,黑水涌出,高三、四尺。山海关、三河地方平沉为河。”(以上资料均见贺树德编:《北京地区地震史料》,第176、182、183页)大震过后,余震不断,据“起居注”记载,直到九月十五日(10月19日),仍“地动未息”(第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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