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人杀了中科大的
北大和中科大不知是哪一世结下的孽缘!
凡是北大的人和中科大的人到了一起,最后总出血案和命案。
回想过去多年来,震惊中外的一些北大学生命案,好几个都是北大人杀了中科大的。
最早是 1992年,在美国依阿华大学天文物理学系的卢刚和山林华事件。
山林华和卢刚在同一个导师门下学习,卢刚才气很高,人也比较自诩。刚开始没有山林华的时候,卢刚也很受导师器重,后来山林华进入IU,山林华因为没有北大那种自诩,所以,在为人处事上显得比卢刚要游刃有余,结果毕业的时候,卢刚屡屡被导师否决,无法毕业就意味着在美国无法立足,而山林华则顺利毕业。
卢刚屡屡受挫后,认为自己的一切厄运都是因为山林华来了之后开始的,一怒之下,买了把手枪,在答辩的时候,将他嫉恨的山林华,IU一个天文物理系的三名顶尖教授挨个击毙。自己也饮弹身亡。
此事过去,不到十年,北京大学又一桩北大学生击杀中科大学生的时间发生。
当时是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两位博士生,一位年纪稍大,近40岁,是学院著名教授的学生,另一位来自中科大,年轻,只有26岁,导师是当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某负责人。
两位博士生,在北大同窗两年,本来关系甚好。但那位年长的博士生性格内向些,做事较为保守,不太和人交往,学业上的进步也比较迟缓,
相反,那位来自中科大的小兄弟,少年聪慧,人长得年轻朝气,外语也好,在学校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活动,在北大可以说如鱼得水。看得那位年长的博士老兄直羡慕。
临毕业前一个学期,那位年轻的博士生已经几乎将论文写完,而那位年长的博士老兄还迟迟没有进展。
在论文和学业压力下,不知出于嫉妒还是一时心里扭曲,他竟然在一个夜晚,将同屋的中科大的小兄弟用哑铃锤杀!
次日临晨,自己也从五楼阳台上纵身跳下,当场拍死!
事过不到八年,在杭州又出现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毕业的王超将中科大研究生毕业的所谓江苏首席科学家恽小华杀死分尸藏于冰柜。最后被发现,王超及其手下五人,被判死刑。
事情的起因是从事房地产的王超和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恽小华合作开发新产品。
王超投钱,恽小华投技术,最后,开发陷入困顿,王超另起炉灶,恽小华认为自己被排挤,欲带领团队离开,王超见自己投资数千万的项目可能化为乌有,顿起杀心。将恽小华杀死。
三桩悲剧,六个聪明绝顶的人(如果加上美国的几位教授,不止此数。)。
最后都英年夭折。或被杀害,或自杀,或伏法。
黄泉路上,三位北大学长,实在不值。
冤死途中,三位科大学子,则死的莫名其妙。
细想三桩案件,都可以隐约看见北大人过于敏感脆弱的心灵。
记得阿忆曾经在一篇博客中写过这种敏感和脆弱。
北大毕业的人,从走进北大那一天起,就有一种被选择的优越感,荣耀感和使命感。
这种感觉对于充满青春朝气和人生理想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太宝贵了。
张爱玲说:出名要早!对于考上北大的学生来说,不管其后来的成就地位如何,都可以说是出名早的人。至少,在家乡,考上北大都是父母、亲戚、老师、母校的荣耀。
会被夸奖很多年,会被人啧啧称羡很多年。及时后来西安的北大中文系校友卢步轩卖肉,但人家也能卖出名堂来。
所以,北大的光环照在人身上,是在是一种了不起的背景,这种光环会放大一个人的身影。
但是,进入社会后,这种光环不是自动地就可以变成尊重,变成财富,变成地位的。
从如画的未名湖进入纷扰的滚滚红尘中,社会只在第一次选择的时候,给北大这个牌子稍稍优待,一旦进入职场、商场,政坛,北大这块牌子有时候甚至是障碍。因为北大的个性张扬,自由思考,其实都和职场商场以及政坛所要求的格格不入。
所以,人在这时候,要小心提防。要谨慎行事。
因为北大那层光环,如果不是经过自己潜心修炼后,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本领学识、精神境界焕发的光芒,而是继续借助北大的光环,是可怕的。
就像一个没有足够武功的人,走到哪里只说自己出自某山某派,师长是谁。这些东西在真刀真枪的战场上,是没有用的。因为那时候全靠自己功夫,自己功夫不到家,可能被人当即斩下马来。
不仅如此,即使自己本事很大,和北大给予的光环也是相称的,这时候,还要戒惧谨慎,适当谦卑些,明白山外有山,人后有人。
自己进入北大,毕业北大,有智商的因素,勤奋的因素,但也不排除一点点命运和偶然的因素。
那样想,就能够使自己心态平和些。
和人交往中能够多给别人一分出头露面的机会;
遭遇逆境的时候,也不用过分自责,压抑。
那些在逆境中过不去坎的人,多是自尊心很强,自视甚高的人。
这些人犹若精钢赤铁,刚强,但易折。值得尊重和敬仰,但是,多数并不值得效仿。
如果再背上北大的重负,最后必然走向极端。
三位学长里,我最难过的是王超。
毕业于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头脑聪明不用说,在杭州做成成功的地产商,世故人情修行不可谓不深,怎么会最后走向这样极端!杀人分尸冻于冰柜!
没有这个必要啊!
只是一桩失败的生意而已!
在商场上输掉的钱,可以再从商场上挣回来。
挣不回来,就少花点,回想当年做穷学生的苦日子,不也一样过来了吗?如今再艰难,也难不过那时候吧。大不了房子住小点,车子不开了,坐公交车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如果你觉得人家耍弄了你,你可以通过法律给自己拿回正义和公平啊!通过法律拿不回来,也还有很多种方法啊!
何苦这么极端!
难道财富真的会让人丧失本性,陷入迷狂?
再说了,当初在投钱合作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最坏的结果想一想呢?毕竟那是科研项目,失败的机率远远大于成功的机率啊!
想到这里,真是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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