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是容若在北京时家中所请的保姆。那是一九九零的冬天,我刚休完产假。第一次做了母亲,也才新换了一个单位,家务和工作两大沉重负担一下子落在本就不擅理家的书生肩上,让我无所适从。因为单位分配住房有年资限制,我们只能蜗居于一间约12平米的“筒子楼”房间里,既是卧室、起居室、就餐室,又是儿童室和书房(真难以想像还能读得进书、写得了文章!),实在没有更多空间给保姆居住。周围的托儿所只收一岁半以上的儿童,我无计可施,只好到处托人,找不要住处的保姆,说是可以每月多配一些工资。符合条件的小青就这样来到了我们家里,一做就是十一年!
小青是单位某园丁的妻子,其时刚刚从四川农村来探亲,也有一个比我女儿大一岁的女儿。她不肯再回乡下受婆婆的气,情愿在城里帮人做家务补贴家用,但她带着一岁多的孩子,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人家,因为人们并不欢迎她带着孩子去做工,她又不能把孩子丢在家中无人照看。不过,她和丈夫有自己的小屋(约七八平米的小平房),我觉得正好符合我们的条件。我让她每天把自己的孩子带上,与我那半岁的女儿一起带养,工资也会比别人家管住宿的要高一些。本来她丈夫已经给她买好了回程的火车票,让她带孩子回家乡帮助家人做农活。一想到回去后不仅与丈夫牛郎织女,天各一方,不知几时再能相见,又要再受婆婆的虐待,小青就痛苦万分。所以这样两家都合适的搭配令她喜出望外,直到今天,她都说与我家有缘份,是我女儿把她留在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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