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博客,发现昨日心情兄的心情短文《贪欲害人》,不觉手痒,遂成此评。《贪欲害人》一文深入浅出,说理透彻,可谓苦口婆心。因其处处着于写实,语调委婉,如同讲述,内心之情溢于言表,故我命名其为心情短文。
心情兄颇善长此道。一段时期以来,他先后发表的《忙里偷闲去放松》、《真想自由自在》、《关于大道无形的胡言乱语》等短文,都可以归入此类。只是不知其何故取名冠以“昨日”,盖因总想超越,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心情的日新月异矣。
文章分四段,先是交待了时代背景:当局长的朋友锒铛入狱(应当是被拘留吧,有罪没罪还不一定呢。),心情在外四外求人罩着(这是违法无疑了,但违法的同时我却没有责备的意思,落难时的朋友才见真情。),虽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接着深入故事的梗概(我怎么总好把真事当故事听呢?其实有人批评过我了。):那局长与会计串通,贪了100多万。全然抛开了当官之法的古训——曰清,曰慎,曰勤。这头一遭就是清,却违了清。然后就道出了这贪官出事的根源:赌与色。这两个字好象挺普遍的。据说不少纪检或反贪部门查贪时不查他的经济帐,先查他有没有情人,包没包二奶、三奶,去不去特服场所;其次查他到澳门去没去赌城。这确实是一个切入口,一查一个准。最后,心情兄的椽笔落在了“欲”上,指出了贪欲害人的道理,告诫人们“做官当先做人”,以及节欲。欲是需要节制的。其实岂只欲?物极必反,言多必失,是一个道理。万事万物都需要节制。人们总是在节制欲与滋长欲的过程中活着。结句“这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望。”发人深省。这四段紧凑相连,环环相扣,蕴情于理,止乎情,颇显旷达恣意。
心情的笔锋,冷静中充满柔情,犀利中渗透哲理。换位思考一下,官也真不容易,常在河边走,鞋不湿才怪。天下熙熙攘攘的,皆成了河。如果没有河,常在沙漠走,哪有鞋湿之说?因此我想,给予必要的同情亦情理之中,即使他本来就不是我的朋友。一个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根本的,是不可抗拒的。就如同给那些视生命如儿戏肇事的司机上强制的责任保险一样,是不是也可以给贪官开个险种,划入责任险范畴。一旦贪了,被抓了,兑现1/3的赔付,用来请律师;一旦被判了有罪,根据罪之大小再兑现1/3;一旦终审被判了,入监了,兑现最后的1/3。当官,实在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我这评得有点跑题了,发挥太多了。)
但心情兄归纳的是一个欲字,欲望大了就是贪婪。有那么多贪官倒下了,又有那么多贪官前赴后继地诞生了,欲望让人不惜铤而走险。看来和欲望斗争的道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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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昨日心情《贪欲害人》
下班后,听到一个消息:俺的一个朋友,本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局长,因贪污受贿,被检察院抓起来了。俺虽不齿他的行为,但念及多年朋友的情份,也不忍看他吃苦受罪。联系了几个检察官朋友,要求他们对他态度好一点,再跟看守所打个招呼,免得他受看押犯人的气。俺也只能做到这一点了,谁叫他自己不争气,受不了贪欲的诱惑呢。陈毅元帅早有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无论你做什么,也切莫忘了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俺这朋友,还真是个做官的材料,能言会道,政策水平极高,平素里也蛮关心下属,官声还是挺好的。可他却忘了古人说的当官之法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忘了清贫,清正,是做人的本色。于是贪欲日盛,以至犯下大罪。他的贪,也是最近几年才产生的。这一届局长当过之后,他就该下台了。大概是想趁最后时刻捞一把,便与会计串通,贪污了一百多万。贪欲之害人,好比泥潭,陷进去就拔不出脚来,只有越陷越深,最终毁了自己。而清贫则是一面镜子,常用来照照,身心就不会沾上灰尘。做官应澹泊明志,宁静致远,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做人要常怀律己之心,清清白白做人。
对他的出事,俺在四年前就有所预感,一是因他打麻将打得太大,二是有人告诉我他去玩过坐台小姐。这两样,若是普通人,还不至于出什么大事。可作为一个掌管着许多权力的官员,喜好这两样就一定会出大事。要知道,赌与色都是极费钱的,没钱了怎么办?只能去贪污受贿,最后葬送了自己。如《红楼梦》中所说:“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贪那么多干嘛呢,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吗?
俺也曾旁敲侧击地劝过他,他却没听进去。确实,人的欲望是一种本能,这没什么错,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不能纵欲。合理的欲望伴随人的一生,促使人类绵延,社会发展。但若欲望没有了节制,失去了理性,就成了令人疯狂的贪婪。人的欲望大了、多了,就会滋生贪心,最终酿成悲哀。无论是哪一种贪欲过于旺盛,最终都会毁掉自己的事业和名声。不加克制的欲望,就如同决堤的洪水一样,迟早会把贪者自己卷走的。所以,做官当先做人,做人则必须常怀简单心,安于简单事。若人人能如是,则世间无事。可惜,这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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