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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星人

09-05-31

Permalink 05:53:45, 分类: 我是愤青人

ICP备案,工信部可正扶反抽的双面手掌

数月前,上海乃至全国各服务器代理商均收到工信部发文通知,要求代理商对旗下用户购买各类虚拟主机服务及域名解析服务都要采用先备案后接入原则。如果不进行ICP备案登记,其网站不容许对外开放使用。《通知》重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自2005年3月20日起公布施行的第33号令《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若网站(域名)未进行备案成功一律不能接入互联网。”以“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文件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信部定于2009年2月24日前,对没进行ICP备案登记的网站一律采取关闭政策。不管这网站有多长网史或有多少忠实网民,“292号令”和“33号令”就是一把双刃刀,铁面无私。

既然工信部核发ICP备案号如同一个企业或个人的身份证,没身份证不能办大事(这无可非议),那么这些网站之主为何不主动、不及时去办理呢?我想,原因在于工信部的门槛太高、附加条件过于苛刻,让人摸不着入门方向。据已办过备案登记的人员透露,如果你创建的是一家以传播信息及图片为主的网站,那么这备案登记号取得绝对有一定的困难;而能最快取得身份证的是以技术性为专长的、比如属自然科学的、偏重纯理论交流与探讨的网站,这些网站取得身份证不费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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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30

Permalink 08:26:56, 分类: 我是愤青人

搞笑!我的魔鬼训练班三天精彩记录


那回,我向区科技创业中心借了一间办公房。因是借自立创业之名,所以房租不是很贵,每月只是三千元不到。房子借下来后一直没好好利用,偶尔有客人来才进来坐坐,大部分时间,它成为我个人休息室。比如说,大热天开车回来犯困了,就在里面躺一躺。办公室钥匙就我一个人有,手下员工统统在门店里待着,没有机会到我办公室来享受真皮沙发的弹性如何。另外,我有好多藏书没地方放,于是,办公室又成了我名正言顺的藏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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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9

Permalink 00:17:29, 分类: 北美中独白

不知外交部吃何饭的,竟将中国银行和国家审计署网站改成计划生育网站

我真不知道中国外交部网管是吃何饭的?竟将中国银行和国家审计署网站改成计划生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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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2

Permalink 15:27:32, 分类: 我是愤青人

五一,我对北大教授向学生推荐阅读《毛选》看法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今天的《扬子晚报》A14版“中国-视野”专栏有一篇题为:“156名北大教授集体荐书”的新闻报道(该新闻转自《北京青年报》)。文章说:“156名北大教授,每人推荐‘对我最有影响的几本书’。其中《毛泽东选集》有20名教授推荐,排在选读书目第一位,第二位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此,北大图书馆馆长朱强表示说,北大计划将这些推荐书目公开出版,为青少年读书、选书提供参考。”

如果北大出版社不食此言,即刻出版《毛泽东选集》;那么北大在校学生,将会带着怎样的目光去阅读?是将毛泽东看作是一位世纪伟人,中国人民的大救星,以无限崇拜的心怀去阅读?还是看作是一个一边说让“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一边又将中国人民收拢在由他精心绘制的“大跃进”、“****”等乌托邦式蓝图下,由此整个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中华民族陷入史无前例浩劫之中的人格变态领袖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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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alink 15:25:50, 分类: 我是愤青人

我对杭州新规:“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看法

据《扬子晚报》援引《广州日报》报道说:“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近发布一则公告:为杜绝“严意评论”,从2009年5月1日起,杭州各网络论坛、博客、网络游戏及其它即时通信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此公告已经浙江省人大党委会批准通过(见《扬子晚报》2009-5-2 A13版)。

发帖写博先要登记身份,严防那些别有用心小人假借论坛、博客或其它互联网的传媒平台发表有损杭州市领导的恶意言论,杭州人大此举可谓是逆流而上,开创国内之先例。对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禁要三呼:“杭州人大英明、英明、真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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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1

Permalink 17:54:07, 分类: 我是愤青人

内蒙古“吴宝全诽谤案”说明什么?

今日(2009-4-21)下午4点30分,99千赫“中国之声”电台报道说:“河南‘灵宝王帅诽谤政府案’刚解决,内蒙古鄂尔多斯又出现同样版本的‘吴宝全诽谤政府案’。只是,这次吴宝全没王帅那么幸运。居住青岛的他,因在网上发帖揭露内蒙古鄂尔多斯政府在征地一事上存在多处违规违纪问题,被鄂尔多斯警方跨省逮捕。第一次拘留10天。再发帖,继续揭露。第二次被判一年服刑,上诉被驳回后,改判二年服刑。”

这里,节目主持人用了一个“无畏”之词,说鄂尔多斯政府是无畏于百姓的不满和抗议;无畏于之前河南灵宝王帅案已给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坚持以“诽谤政府罪”将吴宝全法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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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18

Permalink 01:42:13, 分类: 我是愤青人

今晚,全世界都在羡慕我们朝鲜(诗歌)


09-04-11

Permalink 06:08:08, 分类: 我是愤青人

灵宝网警来沪追捕诽谤者王帅说明现在党权唯大(伟大)

前几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一条题为“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的新闻报道。事件经过是:2008年5月,河南省灵宝市政府以建设工业聚集区为名,以租代征“租”用大王镇28平方公里农地,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由此失去土地,但村民所得补偿却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有涉及。在上海工作的当地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逐于网上以“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发帖,披露这一事件,不料却遭到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以涉嫌“诽谤罪”将其拘留八日。灵宝政府官员对拘留一事解释为:“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见4月8日《中国青年报》或4月9日《扬子晚报》A14版。)

从量法角度看:王帅被抓一事,无论是立案侦查,异地抓捕,还是实施拘留,甚或取保候审,似乎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但却难掩权凌驾于法之上一面。我们知道,在刑法上,构成诽谤罪必须要有故意捏造和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并且要有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行为。而灵宝市政府违法“租”地一事并非空穴来风、无中生有。构成“诽谤罪”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所进行的,说王帅诽谤了灵宝市政府,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我们的刑法还规定,诽谤罪的客体必须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它的侵犯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这自然人并不包括任何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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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1

Permalink 13:00:51, 分类: 江山风雨情

这时代,你选择做绵羊人还是放牧人?

夜将深,树欲静,而雷声却带着轰鸣脚步和闪电眼睛从天边大队走来。灯火下,电脑前,我默默敲打键盘,正经八百写我的感受文字。

写什么?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没有感受可淋漓倾泻。细听窗外,雨已哗啦啦落下,所有叫着“感受”的东东都静躺在小屋一角。春分春雨雨不断,我心我忧忧不完。猛回首,曾经漫长扬起的那片炽热之求已随这哗啦啦流水无情离去,多少殷实期盼化着无语贝壳孤单地祼露在沙滩上。风还是昨天那个无所顾忌的风,浪花还是那个有着一身腥咸味的浪花,沙滩上依旧留下一串拾贝者脚印。蓝天没变、白云没变,一切都没变,只是我的心境在哗变,淌着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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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3

Permalink 22:59:44, 分类: 我是愤青人

那年8月,上海三大报纸尽显“强奸”“卖淫”“侮辱”报道

近日,偶尔翻阅1997年8月份上海发行的《劳动报》、《新民晚报》、《解放日报》三家知名报纸,发现其中常有“强奸”、“卖淫”、“侮辱”、“色情”等方面的案例报道。在此,我做个有心人,不厌其烦地将这些文字整理给读者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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