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士丁尼皇帝(483~565),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
查士丁尼约在483年出生于今日南斯拉夫的托利希尔姆。他是查士丁一世的侄子,是靠军队发迹才当上了东罗马帝国的君主。查士丁尼虽然出身在农民家庭,却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他叔叔的帮助下成长很快。查士丁无后,便于527年任命查士丁尼为他的同位皇帝。查士丁在当年去世以后,查士丁尼从那时起到565年去世一直是独一无二的皇帝。
查士丁尼决心收复西罗马帝国的失地和恢复罗马帝国。他在位期间的大部分精力都奉献给了这一目标。他在这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因为他从野蛮的日耳曼人的手中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部分领土。
早在登基后的529年,查士丁尼就组建了一个帝国法律制订委员会,该委员会制订的法律草案于529年公布,经修订后于534年作为正式法律生效。与此同时,未收入这部法典的从前的一切敕令和法规都宣告废除。这部“法典”是《民法大全》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叫做“罗马法典”或“法律类编”,是对杰出的罗马法律作者观点的概括,也具有权威性;第三部分叫做“初级法汇编”,基本上是法学学生的教科书和学习手册。最后查士丁尼批准了这些法律,在此之前“法典”已被编入《新律》,该部法书直到查士丁尼死后才发表。
查士丁尼精力非常充沛,他还积极努力致力于政治改革,其中包括一次反对政治贪污腐化的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鼓励发展贸易和工业,制订了宏伟的公共建筑计划。在他的领导下,修建了许多堡垒、修道院和教堂(包括在君士坦丁堡的著名的“圣索菲亚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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